由于黄子韬和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发行的专辑被韩国SM公司以共同侵犯其专属经纪权的罪名被告上法院,导致了黄子韬和SM公司纠纷再次升级。
在黄子韬和SM公司解约一审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罚是:认为SM公司依据专属经纪合同要求黄子韬等承担侵权责任显为不妥,驳回了SM公司的起诉,不过SM公司表示不服,再次提起了上诉,但是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SM公司的二次上诉。
黄子韬父亲曾开通微博透露在他的坚持下要求儿子与SM公司解约。在微博中黄子韬父亲写到,黄子韬在韩国SM公司期间受伤无数,自己曾出面与公司洽谈,SM公司承诺会成立专门团队接洽国内演出,但并未执行,于是黄子韬父亲才提出要求黄子韬与公司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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