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消息,23日凌晨,南京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完善限购政策。夫妻一方离婚,一方在离婚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住房单元数按离婚前的家庭总数计算。
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建议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合理有序安排上市,优先满足急需,稳定市场预期。严格执行“限定房价、竞争性地价”的出让模式,完善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地区住宅用地登记单位资格筛选机制。
《通知》明确指出,要优先保障本市无房户的刚性住房需求,商品房项目要为本市无房户提供每批不低于30%的住房。
通知规定,夫妻一方离婚的,自离婚之日起2年内,任何一方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房屋单元数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
《通知》还关注了社会关注度高、预期买家数量大的热点楼盘,开发企业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销售计划,严格按照审核公示计划开始销售。选房结果当场公示,确保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产公示同步。
为促进装修质量的提高,落实绿色、节能、环保要求,优化新建商品房装修管理,完善住宅装修评估机制,确保装修标准与价格一致,实行全装修、升级装修模式,支持多样化住宅需求。
根据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公布真实、全面、准确的存量房信息,向房地产部门申请核实,并立即提交交易信息。无故不报、不报、隐瞒或拖延报告的,记录为不良信息,纳入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暂停网上签约资格。
《通知》指出,购房人以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伪造购房证明或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调查应当予以曝光,并纳入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银行工作人员涉嫌欺诈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知,涉及住房的媒体行业应加强自律,准确客观地反映房地产市场。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严重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通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指导土地上市和房屋销售,加强疫情防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强调,总体而言,《通知》提出了涉及房地产、发展改革、公安、资本监管、建设、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九项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确保政策精准,坚决落实“房为住,不为炒”的定位,促进了南京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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