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六年的五粮液诉“九粮液”商标侵权案获得和解。在白酒市场的黄金十年,“大牌”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浓香型龙头五粮液,出现了数百个类似五粮液的商标,如二两液、三两液、四两液、六两液、七两液、八两液、九两液、十两液。
在上述大牌产品中,甘肃滨河集团的“九粮液”和“九粮春”产品销量很大。经过长时间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类产品构成对五粮液集团的商标侵权,责令滨河集团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
律师表示,“五粮液”胜诉是全国法院审理名牌案件的示范案件,对驰名商标的审理具有较高的借鉴和积极的指导意义。
1.《五粮液状告九粮液 “傍大牌”现象何时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五粮液状告九粮液 “傍大牌”现象何时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202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