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的地位: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7943.28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将发回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目前尚不可能判断该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关于远东智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三浦医药有限公司增资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16年立案后,于2019年1月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被告远东智能能源有限公司对原告三浦制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移交相关竣工图除外。2019年3月,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三浦制药有限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01民初第66号民事判决第二次判决,变更判决:
(1)责令被上诉人补足虚假资产余额37,581,973.00元;
(2)被上诉人被责令赔偿被上诉人因增资资产缺陷造成的损失1,297,336.00元,赔偿增资资产重大缺陷造成的修复费用29,937,290.42元。
2.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案件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披露的《公司诉讼公告》(公告号::Pro 2016-164)和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1日。2018年1月23日、2019年1月5日、2019年4月3日披露的《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
2019年6月10日,本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庆中89号民事裁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裁定如下:
(1)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01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
(2)案件发回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三、此次公布的诉讼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本案将发回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但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四.归档文件
民事裁定[(2019)青钟敏89号]
特此宣布。
远东智能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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