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某大学研究生在某生殖中心捐精时猝死,其家属起诉该大学、生殖中心等相关单位,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400多万元。一审法院裁定,研究生和生殖中心没有过错,分担损失。近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报道,郑生前是武汉一所大学的外科、神经解剖学和法学博士。同时,该大学附属的人类精子库正在试运行,强烈鼓励学生在校园内捐献精子。经过大学附属医院的多次动员,郑答应加入捐精队。2011年1月,人类精子库对郑进行了检查,确认他的身体指标合格,并接受他为精子捐献者。从那以后,郑在11天内捐献了4次精子。2011年2月12日上午11点,他第五次进入生殖中心取精室捐献精子。13时50分,工作人员看到郑还没有取完精子。当他进入取精室时,发现郑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立即拨打120急救。同日下午,郑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郑氏家族成员与郑氏大学生殖中心及附属医院协商,达成协议:出于人道主义,生殖中心及附属医院自愿向郑氏家族成员支付丧葬费,郑氏父母生活补助费共计8.8万元。后来,郑的父母拒绝接受签订的协议,并起诉了一所大学、生殖中心和附属医院,要求三方共同赔偿郑400多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法院认为,郑虽为全日制学生,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行为。他的捐精是他自愿参加的课外活动,不是学校组织。郑与三名被告均无过错,大学及附属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生殖中心被判与郑分担损失。经计算,生育中心赔偿郑家19万余元。郑父母不服上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律师声明
生殖中心分担了一半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适用公平损失分担规则。郑在捐精过程中猝死是意外,郑和生殖中心都没有过错。郑的死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郑和生殖中心共同承担。按照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则,50%的损失由生殖中心分担。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2-45岁的健康男性可以自愿捐献精子,但一个人一生只能捐献一次精子。读博士时捐精猝死,引发了人们的疑问:捐精会影响身体健康吗?谁能捐精,谁不能?中国捐精的流程是怎样的?
谁能捐精?
1.22-45岁的健康男性;
2.捐献者捐献精子是自愿的人道主义行为;
3.供精者必须符合供精者健康检查标准;
4.捐精者完全了解所供精液的目的、权利和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谁不能捐精?
1.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患有遗传病;
2.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或者病原体携带者;
3.长期暴露于辐射和有毒物质;
4.精液检查不合格者;
5.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
捐精的过程
据了解,捐献者在做了一系列的消毒措施后,首先要通过手淫的方式在捐献室收集一定量的精液,以便为初试做准备。
第一次检测,如果精液质量合格,会进行详细的体检、抽血、肝功能、染色体、艾滋病等项目,任何不合格的项目都会被剔除。所有体检免费。
体检合格后,每个志愿者每3 ~ 5天去精子库手淫采集精液一次,大概需要3 ~ 4次。收集的精液经过处理后,储存在液氮中,从最后一次收集开始。半年后,将再次检查捐赠者,以确认其没有感染艾滋病毒。志愿者的精液将被标记为“合格”进行冷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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