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03证券简称:田波环境公告号:Pro 2019-112
债券代码:136749债券缩写:G16田波
债券代码:150049债券缩写:17田波01
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G16田波”转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购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投资者转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当期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回购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当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当期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应当在转卖登记期内进行登记;投资者未登记的,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发行人可以转售回购的债券,并对回购的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购买债券的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收益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负责。
该转售声明可以撤销。
为确保投资者回购期权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转卖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转卖代码:100912;转售简称:田波转售。
2.转售登记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0日。
3.转售价格:面值100元。以1000元为转售单位,转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转卖登记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向发行人出售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在转卖登记期间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报告转卖情况,并于当日注销债券。每天收盘后,可以撤销转售声明。如果当日申请失败,或者有未申报转卖的债券余额,可以在次日(登记期内)继续转卖申请。
5.选择回购的投资者必须在转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转卖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转卖,同意继续持有债券。
6.已登记转卖的投资者,可在转卖登记开始日至转卖资金发放日(即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0月8日)之间,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方式,取消转卖注销业务。
7.部分回售债券的赎回日期:2019年10月14日(原赎回日期为2019年10月12日,因非交易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间不收取额外利息)。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转卖的投资者办理赎回。
8.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转卖已转卖的债券(如果不选择转卖),转卖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售出的债券。
二、目前债券转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世波
电:010-82291995
2.主承销商: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鲁玉娥
电:010-68086722
川镇:010-68086758
特此宣布。
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股票代码:603603证券简称:田波环境公告号:Pro 2019-113
债券代码:136749债券缩写:G16田波
债券代码:150049债券缩写:17田波01
关于调整G16田波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利率:4.67%
调整后适用利率:7.50%
起息日:2019年10月12日
根据《田波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发行人提高票面利率的选择权,田波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发行人”)有权决定于2016年在田波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债券简称“G16田波”,债券代码)
该债券存续的前三年票面利率为4.67%。现在公司决定将该债券未来两年的票面利率上调283个基点,即从2019年10月12日起,债券票面利率为7.50%(固定)。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G16田波,136749。
3.债券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该债券一次性发行。
4.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三个计息年末增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的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的选择权。
6.计息期:该债券计息期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1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部分回售债券的计息期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1日。
7.付息日:该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2日。
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部分回售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12日。遇法定或政府指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加收利息。
8.债券利率:该债券存续前三年的票面利率为4.67%,存续前三年为固定利率。公司存续的第三年年末,可以选择提高票面利率,存续的第二年保持不变。
9.本金赎回日:该债券的赎回日为2021年10月12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部分回售债券的赎回日期为2019年10月12日。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延长期内付款不收取额外利息。
10.提高票面利率的选择: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存续的第三年年末决定是否提高该债券未来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该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提高该债券票面利率及提高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未行使加息权的,该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保持不变。
11.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布是否提高该债券票面利率及提高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该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以面值向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该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为转卖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转卖支付。投资者未回购的,视为放弃回购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调整
该债券存续的前三年票面利率为4.67%,存续后两年内增加283个基点,即自2019年10月12日起,该债券票面利率为7.50%(固定)。
三.本期债券转卖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10L
联系人:刘世波
电:010-82291995
邮政编码:100011
2.主承销商: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Xi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号楼10000室
联系人:鲁玉娥
电:010-68086722
川镇:010-68086758
邮政编码:71000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88760
特此宣布。
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股票代码:603603证券简称:田波环境公告号:Pro 2019-114
债券代码:136749债券缩写:G16田波
债券代码:150049债券缩写:17田波01
关于“G16田波”转售的第一份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售代码:100912
转售缩写:田波转售
转售价格:面值每张100元
转售登记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0日
转售资金发放日期:2019年10月14日
是否调整票面利率:该债券存续前三年票面利率为4.67%,存续后两年票面利率上调283个基点,即自2019年10月12日起,该债券票面利率为7.50%(固定)。
特别提示:
1.田波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发行人”)有权决定于2016年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债券简称“G16田波”,债券代码:
2.根据招股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第三年末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和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转卖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出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G16田波”债券持有人可以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进行登记,在转售登记期内进行转售。转售登记期间未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转售选择权。
4.此次转卖相当于“G16田波”债券持有人在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以100元/债券的价格卖出“G16田波”债券。请仔细判断这次转卖的风险。
5.本公告仅简要说明当前债券持有人申请转卖的相关问题,不构成转卖申请的建议。债券持有人如想了解本次债券转卖的详细情况,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转卖资金发放日是指公司向田波G16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和当期利息的日期,本次实际申报转卖(遇法定或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0月14日。
现将“田波16国集团”投资者转售安排的相关事宜首次即时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
3.债券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该债券一次性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三个计息年末增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的选择权和投资者回购的选择权。
5.还本付息:一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一次,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的支付一并支付。每年付息日免利息,本金自付息日免利息。
6.计息期:该债券计息期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1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部分回售债券的计息期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1日。
7.付息日:该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2日。
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部分回售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12日。遇法定或政府指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加收利息。
8.本金赎回日:该债券的赎回日为2021年10月12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部分回售债券的赎回日期为2019年10月12日。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延长期内付款不收取额外利息。
9.提高票面利率的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该债券存续的第三年年末决定是否提高该债券未来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该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提高该债券票面利率及提高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未行使加息权的,该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保持不变。
10.投资者回购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布是否提高债券票面利率及提高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以面值向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该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为转卖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转卖支付。投资者未回购的,视为放弃回购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11.担保:债券由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该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12.信用评级及信用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发行的《新世纪债券评级(2016)第010549号》评级报告,发行人长期信用评级为“AA-”,该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13.债券受托人: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调整
该债券存续的前三年票面利率为4.67%,存续后两年内增加283个基点,即自2019年10月12日起,该债券票面利率为7.50%(固定)。
三.本期债券转卖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转卖代码:100912;转售简称:田波转售。
2.转售登记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0日。
3.转售价格:面值100元。以1000元为转售单位,转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转卖登记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向发行人出售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在转卖登记期间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报告转卖情况,并于当日注销债券。每天收盘后,可以撤销转售声明。如果当日申请失败,或者有未申报转卖的债券余额,可以在次日(登记期内)继续转卖申请。
5.选择回购的投资者必须在转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转卖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转卖,同意继续持有债券。
6.已登记转卖的投资者,可在转卖登记开始日至转卖资金发放日(即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0月8日)之间,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方式,取消转卖注销业务。
7.部分回售债券的赎回日期:2019年10月14日(原赎回日期为2019年10月12日,因非交易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间不收取额外利息)。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转卖的投资者办理赎回。
8.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转卖已转卖的债券(如果不选择转卖),转卖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售出的债券。
四.回购债券的支付安排
1.转售资金发放日期:2019年10月14日。
2.债券回购付息计划:债券回购享受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1日的利息。这种债券的票面利率为每年4.67%。每批人民币1000元的分配利息为人民币46.70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发行人根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转卖申报结果,支付本期转卖债券本息。转售资金通过证券登记机构的清算系统进入债券持有人开立的证券公司注册公司准备金账户,然后证券公司在账户到达日将转售资金转入债券持有人在证券公司的资本账户。
动词 (verb的缩写)转售登记期
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0日。
6.转售申报期内的交易“G16田波”将在转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申报转卖的债券确认后不能撤销,交易将被冻结。
七、转卖申报程序
1.申请转卖的“G16田波”债券持有人应于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9日和2019年9月10日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报转卖,申报代码为100911。在转卖资金发行日前,如遇司法冻结或扣款,债券持有人转卖申报业务无效。
2.“田波16国集团”债券持有人可宣布转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转售的债券。如果“G16田波”的债券持有人未能在本次转售申报日申报,则视为无条件放弃转售选择权。
3.对于“G16田波”债券持有人的有效转卖申报,公司将委托登记机构于本年度付息日(2019年10月14日)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八、风险预警及相关处理
1.这种转售相当于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存续期间的第三个计息年的付息日,以每份债券100元的价格卖出债券。债券持有人被要求做出谨慎的判断,并就是否宣布转售做出独立的决定。本公告并不构成对田波16人集团的股东是否应行使转售选择权的建议。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公司债券以净价申报交易,交易价格与应计利息金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九.本次转卖利息缴纳所得税情况说明(一)个人投资者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征收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律和文件,债券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此期间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的个人所得税由各赎回机构代扣代缴,直接支付给各赎回机构所在税务部门。
该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收情况如下:
1.纳税人:债券(含证券投资基金)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利息收入
3.税率:利息的20%
4.征税:个人投资者从赎回机构领取利息时,由赎回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当期债券利息支付工作的赎回机构(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头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合格投资者代扣代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2009〕47号),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相关税收法律文件,从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实际关联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由他们自己支付。
X.本期债券转卖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田波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10L
联系人:刘世波
电:010-82291995
邮政编码:100011
2.主承销商: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Xi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号楼10000室
联系人:鲁玉娥
电话:010-68086722
传真:010-68086758
邮政编码:71000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88760
特此宣布。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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