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51证券简称:三吴互联网公告号: 2017-75
厦门三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6日,厦门三物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先生主持。
经过无记名投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委派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见本公司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委派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这项提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宣布。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张文先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10月出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欧商学院MBA学位。曾在星展集团、尚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新华联集团从事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证券事务等工作;自2016年11月加入厦门三物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证券事务和法律事务。张文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券及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张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的执行人。
股票代码:300051证券简称:三吴互联网公告号: 2017-76
关于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物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派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同意聘任张文先生为公司董事。
张文先生简历如下:
张文,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10月出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欧商学院MBA。曾在星展集团、尚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证券事务工作;自2016年11月加入厦门三物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证券事务和法律事务。张文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券及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张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的执行人。
电话:0592-5391849,18667169206
传真号码:0592-5392104
电子邮件:zhangwen@35.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361008)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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