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伤人事件一年多来,有了新的进展。今天上午,该案将在延庆区法院正式审理。法院会对责任划分做出怎样的判决,引起了外界的极大关注。
-老虎袭击游客,一死一伤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公园,一只老虎伤人。当时,游客赵女士在半路下车,被老虎拖走了。她妈妈周下车去追她的时候被老虎咬了。该事件导致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
事发后,延庆区责令涉案动物园停业整顿,确保旅游安全。北京市延庆区安监局领导“7.23东北虎伤害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
同年8月,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认定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随后动物园恢复营业,但东北老虎公园不允许参观,兽区自驾游暂停。当年11月中旬,东北虎公园重新开放,增设了电网,在出口门口加了“永不下车”的警示牌。
2016年11月15日,赵女士起诉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共索赔155万余元,延庆区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
之后,赵女士的家人向延庆区法院提交了指定管辖的申请,要求将案件升级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延庆区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法院在该案的审判中已经或可能受到行政干预,并驳回了其提升管辖权的请求。
今年3月,延庆区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显示,赵女士符合9级伤残。
-双方对责任的确定各持己见虽然早期的调查结果显示,赵女士没有遵守禁止在野兽区下车的规定,但他遭到老虎的袭击和伤害;她的母亲周女士急于救她的女儿,但没有遵守规定。她被老虎袭击而死。所以这次事件不是生产安全事故。
然而,赵女士、她的家人和花园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
本案中,死者周女士的三名亲属担任原告,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家属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近125万元;赵女士又提出赔偿31万余元,包括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赔偿金、随军家属生活费等,共索赔155万余元。
原告认为家人错判了兽区,下车。但作为经营者,动物园管理方显然更有过错,应该承担大部分损害责任。
关于具体的赔偿和责任分担,动物园的相关负责人此前已经告诉媒体,赔偿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动物园没有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动物园内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其履行了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此前,一些法人在接受Zhongxin.com采访时分析说,动物侵权是一种特殊侵权,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动物园表示,如果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需要自己证明自己的清白。从法律上讲,具体责任问题不能通过行政调查来证明,而应提交法院审判、裁定和裁决。
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表达了对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的态度。法务部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违规”并不意味着经营者不负责,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当事人:索赔不是敲诈庭审临近时,赵女士前几天在接受Zhongxin.com采访时说,她最近一直在准备出庭的材料,她还再次走上了去动物园的路,列出了她在哪里看到的一些标志和警告标志,以及哪些是新添加的。
“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自己的错误,但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掩盖花园的错误。希望法律能公开公正审理此案,明确责任划分。”赵女士表达了这一观点。
在赵女士看来,花园在设立招牌、对待伤者等方面存在一些错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是她和家人投诉的主要原因,而索赔金额是律师根据法律、伤害等各种因素提出的,而不是“敲诈勒索”。
“如果法院判动物园承担相应责任,我觉得这个赔偿可有可无。”赵女士强调。
同时,赵女士还表示,无论审判结果如何,她都将积极迎接新的生活,以自己的方式向母亲表达自己的愧疚。她还希望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推动野生动物旅游法规的进一步规范,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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