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
庭审过程中,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发表意见。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法院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再审未宣判,凶手请求判处死刑,女孩母亲法庭晕倒12月15日上午9时,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由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在钦州灵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再审,被告人杨光毅穿着防护服出庭。中午12时,时长约3小时的庭审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12月15日上午9时,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由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在钦州灵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当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被害者家属代理律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处获知,庭审现场主要围绕罪名、罪数、是否应当判处死刑、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有没有必要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庭审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各方的权利,尤其是发言时间给得很充分。我们及女孩的母亲陈礼言对庭审很满意”。
侯律师表示,在辩护的时候,杨光毅虽然说不用辩护了,但法庭还是给予了其辩护人充分的辩护时间。杨光毅在最后供述时有个比划枪毙自己的动作,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
“百香果女孩”杨某燕的母亲陈礼言告诉记者,自己在庭审现场情绪比较激动,在现场曾晕倒,经过救治之后,已无大碍。
侯士朝称,陈礼言因为情绪激动,经合议庭同意,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中途退庭。
“百香果女孩”杨某燕的舅舅陈天传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杨某燕的妈妈自从孩子遇害后,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没有一天睡过好觉。目前家属的意见很坚定,希望法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同日,广西高院组织“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家属从律师处了解到,凶手杨光毅在庭前会议中向法庭请求判处自己死刑。
此前,上游新闻刊发《“百香果女孩”父亲十年前救落水儿童去世,家属申报见义勇为》、《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家属:“像看到一束光”》报道显示,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29岁的杨光毅强奸后死亡。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杨某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今年5月,被害人母亲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被害人家属不服二审判决结果进行了数次申诉,主要申诉内容就是要求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桂刑终326号刑事判决书,重新认定杨光毅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12月15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庭审过程中,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发表意见。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法院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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