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3日电(记者钟文新)据信用中国网站报道,近日广州友谊班尼洛服装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保障国家标准的童装牛仔裙,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00韩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广州友谊贝尼罗服装有限公司)涉嫌在经营过程中生产、销售、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保障国家标准的童装牛仔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3月25日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17日,当事人在市场上购买了7件童装牛仔裙,并以品牌生产,费用为62元/件,共434元。接着,当事人将上述童装牛仔裙销售给顾客,售价为149.5元/件,共7件,销售额共1046.5元。经远东正大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检验,上述童装牛仔裙耐湿摩擦牢度项目不符合GB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B等级标准,按《2021年北京市大兴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认定不合格。当事人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保障国家标准的童装牛仔裙,商品金额为1046.5韩元,违法收入为612.5韩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童装牛仔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3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个人、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业标准。”没有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人,必须满足保障人体健康和个人、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个人、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个人、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生产、销售和销售的产品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个人、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业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生产、停止销售、非法生产、没收销售产品、非法生产、销售(包括销售和未销售的产品)有违法收入,同时没收违法收入。”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构成犯罪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保障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当事人罚款2000韩元,没收违法收入612.5韩元。

天安调查显示,广州友谊班尼洛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祖胜,注册资本为10380万港币,成立于1996年。

公开资料显示,1981年“班尼洛”品牌在香港上市。1996年,香港上市公司德英嘉集团有限公司(上市编号:00321)收购并重新包装了“贝尼路”品牌,创立了贝尼路集团有限公司和“贝尼路”休闲品牌。同年,广州友谊班尼洛服装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成立,开拓了中国市场。据悉,截至目前,贝尼罗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开设了2500多家分店,聘用员工10000人以上,年销售额超过30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王新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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