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教育部指出,减负不能简单地降低课业难度,减少作业量,也不能进行“一刀切”的减负。要按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学地进行,减负和减负并举,优化学生课业负担,使学生负担保持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同日通报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通知指出,随着地方减负实施方案的出台,最近一些媒体和家长对此给予了更多关注,也报道了一些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对于父母来说,希望孩子打好学习基础,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完全可以理解。这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沉重的学业负担的目标是本质一致的。"
教育部明确表示减轻学生负担不是让学生没有学习负担。完成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学生的学习义务和必要努力。合理的负担是学生发展智力、激发潜能、锻炼能力的必要条件,不应视为过度的学业负担。减负就是减少强化考试、机械刷牙、进阶和超标准训练带来的不必要、不合理的过度负担。
教育部指出,针对当前学生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有必要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同时,要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需求,因材施教,提供选修课、灵活的作业和帮助指导,积极拓展学生的学习空,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教育部要求学校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质量和效率,准确分析学术状况,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解决学生学习中“吃不饱”、“消化不了”和需求多样化等问题;为了减少考试次数,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应公布,应严格禁止分班考试,并实行均衡分班。
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培训行为,禁止超标准高级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黑白名单”制度,有效减轻校外培训带来的过度课外负担;进一步推进家校协作教育,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理性帮助孩子设定人生目标,防止盲目攀比送孩子参加不必要的校外培训。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不要用升学率单方面评价学校和教师,不要给学校制定招生指标;要深化高考命题改革和招生改革,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学生综合素质,解决超标问题,规范招生秩序,缓解竞争压力。
据了解,2018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中小学生减负办法》,这是第一份全面系统推进中小学生减负的文件,明确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和政府的责任。据教育部介绍,各地积极落实“30减”措施,24个省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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