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家庭信托的第一个定义和要求
此前各地监管机构和信托公司之间就开展家族信托业务进行了长期的讨论和研究。
终于,在8月17日银保监会最新下发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中,除了重申对于信托公司“资金信托”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之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得到了监管明确表态支持,符合监管近日一再鼓励的信托公司业务发展回归本源的倡导。图片来源:网络
“37号文”摘要
其中,针对家族信托相关的定义及要求,我们整理了几点摘要如下:
1. 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
2. 单笔规模需1000万以上
3. 纯自益的不属于家族信托,必须有他益安排
4. 委托人必须为自然人或“家庭”。这是首次监管对于“家庭”委托给了许可口径,但是操作层面还需要再仔细论证
5. 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不能归类于家族信托
这可以算是第一次见到监管对于家族信托有如此明确的定义和要求,预示着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将越来越以正式的姿态进入历史舞台。
诺亚始终坚持初心、家族信托回归本源
诺亚家族从2014年开始设立境外家族信托业务至今,一直坚持基于高净值客户需求,提供符合信托本源、构架家族传承顶层设计的家族信托服务。诺亚家族从去年开展境内家族信托业务,同样坚持从家族信托最根本的源头——“资产隔离”、“财富传承”这两个角度出发。在境内,“单一”和“他益”是实现家族信托延续百年的根本,是资产有效隔离保全和实现财富传承功能的必要条件。(“37号文”发布以后,“单一”可以理解为单一个人或者单一家庭)
诺亚境内家族信托业务一开始设立的规模门槛即是1000万人民币,并且只做单一、他益、符合信托本源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基本上完全符合资管新规以及此次监管37号文中针对家族信托的明确定义与要求。“37号文”的出台,证明了我们一直以来坚持的方向是正确的。
对此,家族君对新出台的“37号文”有三点看法。
第一、监管首次认可以“家庭”作为委托人。也就是说允许夫妻共同设立一个家族信托,避免了因为委托人超过一人就可能被认定为集合信托的形式枷锁,这点代表了监管对于家族信托的了解是足够深刻的,听见了从业者基于客户实务需求所不断提出的呼声。
第二、“37号文”出台之后,对于之前一些机构采取降低信托设立门槛金额,或是强调投资、弱化事务管理的一些较为急功近利的做法,势必将造成直接的冲击。但是,相对于一开始就坚持回归信托本源的机构则完全没有任何影响,甚至是一个很大的肯定与鼓励。
第三、解读“37号文”的内涵,我们似乎看见了,监管机构已经深刻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代的创业创富者普遍所面临的家族财富保全、管理与传承的巨大需求。在这样的时代大环境背景下,未来,家族信托将有机会获得监管政策的强力支持,透过回归信托本源的政策引导,成为可以提供中国创富一代有效传承的解决方案。
诺亚对于家族信托业务的未来展望
面对最新政策,诺亚家族常务副总经理赖楷祥表示:在年初资管新规出台之后,一片肃杀寒冬冷冽之气似乎笼罩着整个信托行业。此次监管出台的“37号文”有关于家族信托的政策犹如破冰而出的新芽,让我们非常乐见与欣喜的是,新政明确了国内家族信托的定义,对于国内家族信托行业起到非常明确的指导意义。不仅在短期,甚至长期来看,将会利好真正合法合规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机构。
作为中国独立财富管理行业的开创者和领导者,诺亚会坚持初心,妥善管理高净值客户托付的家族资产,在持续积极配合监管政策下,向创新靠近,迈出更坚实的每一步,为诺亚所有家族客户的资产保全、管理与传承永续保驾护航。
更多财富资讯,请关注诺亚财富(微信ID: NoahGroup)、诺亚家族客户中心
(ID:NOAH_FO)、歌斐资产(ID:gopher-asset),稿件转载请联系原公号获取授权。
1.《1000万专户理财看这里!家族前沿|家族信托半遮面 千呼万唤始出来》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1000万专户理财看这里!家族前沿|家族信托半遮面 千呼万唤始出来》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2173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