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金融网实习生/文
接线员财经。com了解到,联合人寿一客户投保后三次住院,保险公司不仅未能按合同理赔,还表示该客户隐瞒病史不得不解约。
保险后三次住院
根据判决书,2018年6月19日,颜先生投保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严先生按照合同支付了保险费。侯岩先生身体不适,分别于2019年2月23日、2019年3月7日、2019年5月27日住院。他已出院观察。报销后费用总计42558元。根据保险合同,严先生向友联人寿提出索赔,但友联人寿以投保前患病为由拒绝支付赔偿金,并拒绝退还合同。如果诉讼不成功,严先生只能向法院上诉。
友联人寿表示,严先生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
联合人寿辩称,我公司在医院获得了严先生的病历。根据病历记载,严先生因高血压三级、鼻窦炎等疾病住院治疗。严先生的过往病史明确记载了高血压三级、冠心病等疾病。但在查询保单时,严先生否认了之前的疾病,并在电子申请确认单上签字,所以严先生没有如实告知病情。上述申请人未如实告知的事项会影响联合人寿是否同意承保。
法院认为,联合人寿提交的保险合同、申请表、保险通知、电子申请确认单、保单回执上严先生的签名与民事诉状、委托书上严先生的签名存在明显差异,保险合同是在严先生投保后交付的,严先生否认上述签名是本人签名。联合人寿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是否有既往病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查询。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未能证明证据的法律后果。现在颜先生主张保险期间会发生损失,即合同约定的免赔额1万元报销扣除后,损失为32558元,符合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裁定,联合人寿保险公司向严先生支付了32558元的保险费。
联合人寿对判决提出上诉,但被法院驳回。
因为客户多次住院,保险公司要及时理赔。联合人寿不仅不理赔,还取消合同,不退还保费。原因是什么?今年6月刚刚上任的友联人寿总经理刘立新?不怕影响公司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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