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公安厅通报说,制定了《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酒店式公寓能否落户”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天,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孙芝芳,对此问题做了权威解答。问: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的初衷是什么?
答:集体户的设立,主要用来解决落户地无住房又无亲属投靠人员的落户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适应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加快的需要,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方便落户手续办理。适应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内单位小、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支持其设立集体户,满足创新创业者需要,解除后顾之忧。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设立集体户,解决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
问:设立集体户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单位可以凭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挂靠在本市无住房的本单位职工的户口:(一)批准单位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二)拟设立集体户房屋的权属证明。
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可以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挂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员的户口。
人才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管理单位,可以申报设立集体户,分别用于挂靠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户口。
必须注意的是,一个单位在本市内只能设立一个集体户。设立单位集体户,挂靠户口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10人。
问:购买酒店式公寓是否可以直接落户?
答:不一定。落户酒店式公寓集体户的前提条件是,要符合本市的落户政策。如果购房者的条件不符合本市落户门槛,那就算购买了酒店式公寓也不能落户。
问:有自己的住房,购买酒店式公寓能否迁入集体户?
答:不能。迁入集体户,必须具备“本市无住房”“无投靠亲属”等前提条件。按照优先落户本人住宅、投靠亲属的顺序进行,如上述条件都不符合,最后才能迁入集体户。
问:集体户是否有户口簿?
答:以前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登记卡,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保管。现在,《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条推出了集体户成员申领居民户口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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