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资深记者李静通讯员具价值。
两名男子累计向200多名顾客发放500多万韩元的贷款资金,每笔贷款可获得300% ~ 1300%的高额年息。
庭审照片 本文图片均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供图
11月24日,澎湃新闻(www.)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高某、何某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于今日开庭审理本案,一审分别判决高某、何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正式将非法放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入刑。检察机关介绍,本案系该意见实施以来上海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3月起,高某、何某在上海租赁办公室后共同从事高利放贷业务,并以向亲戚朋友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
经营过程中,高某注册了不同微信号,同时设立了多个微信群用于“业务宣传”。在微信群内,高某还会定期发送微信红包并发布广告用于招揽客户。
庭审照片
客户上门后会被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出示不动产证明等材料,而后高某、何某会和客户进一步商定贷款金额和还款利率及周期。为了逃避法律惩处,高某会要求借款人签署月利率仅为2%的借条作为保底存根,但以谈拢的口头约定的还款方式和利率进行实际还款。
在签署纸质材料并达成口头协议后,高某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现金放出高利贷,并在约定时间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收款,或者直接上门催收。
庭审照片
经查,2021年3月到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何某对外高利放贷,采用“广撒网”的方式,向不特定的200余名客户累计出借资金500万余元,这些人员既非两人亲友,也不是其他特定对象。高某、何某未设立小贷公司等具有放贷资质的机构,其出借资金系个人行为,两人不具有经营放贷资质。
庭审照片
虽然现场查获的借条中约定年利率为24%,但根据高某及借款客户的笔录,实际收取的利息远高于约定利率。根据高某记录的统计表和借款客户证言,已还款的客户实际向嫌疑人交纳300%至1300%的年利息,实际年息远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
根据前述意见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何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经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佳雯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张艳
1.《2021上海房贷审批通过多久放款》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2021上海房贷审批通过多久放款》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2134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