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韩坤深圳办事处卢卓
2017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2017年版目录》),自7月2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修订概述
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2015年目录》)相比,2017年《目录》首次正式实施了适用于全国范围(自贸区除外)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此同时,2017年《目录》进一步减少了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措施,扩大和提高了中国多产业领域的外资开放范围和程度。
具体而言,《目录》2017年版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了2017年版《目录》的结构,将2015年版《目录》中的部分鼓励类项目纳入限制类项目(鼓励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部分重叠),与禁止类项目共同构成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鼓励类和限制类条目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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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分录
目录2015年版
目录2017年版
一个
石油和天然气(包括油页岩、油砂、页岩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气的利用(限于合资和合作)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
取消对油页岩、油砂和页岩气勘探开发股权比例的限制
仍鼓励利用矿井瓦斯,取消股权比例限制
2
民用飞机设计、制造、维修:干线及支线飞机(中方控股)、通用飞机(限合资、合作)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保持不变
三
民用直升机设计制造(3吨及以上需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保持不变
四
地效和地效飞机制造及无人机和漂浮空设备设计制造(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保持不变
五
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行(由中方控制)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保持不变
六
电网建设和运营(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保持不变
七
铁路干线路网建设和运营(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保持不变
八
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保持不变
九
航空公司空运输公司(中方持股,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增加法定代表人的中国国籍要求
10
通用航空空农林渔业公司(限于合资和合作)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
增加法定代表人的中国国籍要求
股权比例限制调整为“限于合资企业”
2.《目录》2017年版取消了可以通过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的限制和禁止,同样适用于内外资的限制措施不再列入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删除了可以按照境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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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分录
目录2015年版
目录2017年版
一个
在小电网范围内,建设和运行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凝汽式电站,以及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凝汽抽汽式热电联产电站
受限类别
删除
2
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受限类别
删除
三
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禁止类
删除
四
象牙雕刻
禁止类
删除
五
虎骨加工
禁止类
删除
六
在大电网范围内,建设和运行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凝汽式电站,以及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
禁止类
删除
七
建设和管理具有国际重要性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
禁止类
删除
八
军事、警察、政治、党校等特殊领域的教育机构
禁止类
删除
九
高尔夫球场和别墅建设
禁止类
删除
10
危及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禁止类
删除
11
博彩业(包括赌博马场)
禁止类
删除
12
色情行业/商业
禁止类
删除
3.2017年版《目录》进一步减少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措施,保留63项(包括35项限制措施和28项禁止措施),比2015年版《目录》的93项限制措施(包括19项鼓励措施、38项限制措施和36项禁止措施)减少30项。扩大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集中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
进一步扩大开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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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分录
目录2015年版
目录2017年版
一个
石油和天然气(包括油页岩、油砂、页岩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气的利用(限于合资和合作)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鼓励/限制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
取消对油页岩、油砂和页岩气勘探开发股权比例的限制
仍鼓励利用矿井瓦斯,取消股权比例限制
2
汽车电子设备制造研发: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合资)、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合资)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仍然受到鼓励,取消股权比例限制
三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源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仍然受到鼓励,取消股权比例限制
四
铁路运输设备(仅限合资和合作)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五
海洋工程设备(包括模块)制造和维修(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六
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七
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仍然受到鼓励,取消股权比例限制
八
定期和不定期国际海运业务(限于合资和合作)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九
会计和审计(主要合伙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鼓励阶级,有国籍限制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10
综合治水工程建设和运营(中方控股)
在鼓励类中,股权比例是有限制的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11
贵金属(金、银和铂族)的勘探和开采
受限类别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12
锂矿的开发与选矿
受限类别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13
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大米、面粉、原糖加工,玉米深加工
限制类,有股权比例限制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14
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限制类,有股权比例限制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15
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和锑(包括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的冶炼
受限类别
删除“冶炼稀有金属,如钼、锡(锡化合物除外)和锑(包括氧化锑和硫化锑)”并将其调整到允许的类别
16
整车、专用汽车、摩托车制造:中方持股比例不低于50%,同一外国投资者可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下合资企业,生产同类整车(乘用车、商用车、摩托车)。如果与中国合资伙伴合并,可以免除两个的限制。
限制类,有股权比例限制
删除“摩托车制造”,并将其调整为允许的类别。同时,将取消同一家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不超过两家纯电动汽车生产合资企业的限制
17
水运公司(中国控股公司)
限制类,有股权比例限制
仍为限制类,但持股比例限制调整为“国内水运公司(中方控股)和国际海运公司(限合资、合作)”
18
道路客运公司
受限类别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19
粮食收购、粮棉批发、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运营
受限类别
删除“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经营”,调整为允许类
将“粮食收购、粮棉批发”调整为“大米、小麦、玉米收购批发”
20
远洋理货(限合资合作)
限制类,有股权比例限制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21
信用调查和评级服务公司
受限类别
删除,调整到允许类
4.同时,2017版《目录》进一步整合了现行法律法规中一些零散的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吸收了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并列出了一些限制和禁止。
补充限制和禁止类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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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17年版
特殊管理措施
一个
通用航空空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其中农林渔业通用航空空公司限于合资,其他通用航空空公司限于中国控股)
限制类有股权比例限制,与2015版《目录》相比增加了法定代表人国籍限制
2
银行(外国投资者、独资或控股股东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必须是境外商业银行,非控股股东可以是境外金融机构)
添加限制类别条目
三
地面运动测量
添加禁止的类别条目
四
图书报刊编辑业务
添加禁止的类别条目
五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业务
添加禁止的类别条目
六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服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添加禁止的类别条目
七
互联网公共出版信息服务
添加禁止的类别条目
八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添加禁止的类别条目
5.此外,2017年版《目录》删除了2015年版《目录》中的底层条目,并通过负面清单中的“说明”明确了其适用原则,即《安排》相关协议、ECFA相关协议、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协议、协定或条约以及中国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为准。
取消底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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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分录
目录2015年版
目录2017年版
一个
十四.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限制的其他行业
受限类别
删除
2
十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禁止的其他行业
禁止类
删除
短评
《目录》修订的亮点之一是将与限制准入行业或领域无关的外资并购排除在负面清单之外。这与2017年对FTZ负面清单的处理是一致的。《目录》2017年版负面清单说明仅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利用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收购与其相关的境内公司,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即《外商并购境内企业条例》下的相关并购),要求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商务部审批)。此外,不涉及行业或领域限制的境外并购,包括上市公司引进境外投资者战略投资的,将纳入备案管理。这一变化将大大简化外资并购的程序,节省审批制度的要求,使投资和交易条款更加灵活,从而更好地满足交易主体的实际需要。但外资并购备案制度将取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管理办法》的最终颁布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管理办法》草案已于2017年5月26日由商务部发布,但具体颁布日期尚未确定。
此外,此次修订的《目录》保持了鼓励类项目的基本稳定。根据《目录》2017年版负面清单的描述,对于一些重叠的鼓励和限制项目,应享受鼓励政策,遵守准入规定,这表明鼓励行业的优惠措施,特别是进口设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将继续实施。
同时,与2017年FTZ负面清单一样,2017年《目录》仅包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7年《目录》删除了统一适用于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要求。《目录》2017年版删除的一些限制和禁止项目,如大型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运营、军队、警察、政党学校等特殊教育机构、高尔夫球场、别墅、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色情赌博等。已被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2016年3月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的限制或禁止项目
另一方面,该目录所列的特殊管理措施仍然比较笼统,对于准入许可或管理措施没有更明确或具体的规定。希望后续的《目录》能在更小的负面清单背景下,进一步细化专项管理措施,实现外资准入的规范化、标准化。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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