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很多人总是在“文明”一词前加“古代”或“现代”、“东方”或“西方”,希望讨论文明的“划分”。当我们提到不同的文明时,我们更多地是在“文化”的意义上谈论。文明作为一种“文化”,确实有各种类型,表现出不同的风格和风格。而文明更多的是和“进步”这个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上的一切都是以文明为目的的。文明作为人类进步的标志,应该有一些身份的标准。进步的对立面是落后,相应地,文明的对立面是野蛮。文明的过程就是人类不断摆脱野蛮的过程;文明最大的作用就是“让人活得像个人”:有尊严地过幸福的生活。文明和野蛮有相反的价值观和社会后果。近代日本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明确指出:“文明是一个相对的词,它的范围是无限的,所以只能说它是摆脱野蛮,一步步前进的东西。”
但尴尬的现实是,一些自称“文明”的社会,一直充斥着血腥、胁迫和奴役。相反,在欧洲所谓的“黑暗中世纪”,出现了大量的自由城邦,私有财产和司法权威得到充分尊重,人的潜能得到超乎想象的充分发挥,一些天才所取得的成就至今没有被超越。法国思想家勒·高夫向我们展示了“另一个中世纪”。这样看来,人类文明的进程并不总是遵循线性进化论(阶段论),而“文明”和野蛮总是相互交织,密不可分的。文明是人类独有的,动物世界没有文明。在马克思看来,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可以把自己的生命活动作为自己意识的对象。因此,文明可以成为人类社会自觉追求的目标。如果说人类社会不一定是一个舒适的发展进步过程,那么让现实趋向于思想,让人类社会趋向于文明社会,应该是人类的自觉追求。因此,界定文明社会的本质特征已经成为人类社会追求文明和进步的前提。
首先,暴力程度降低
“文明”是与“野蛮”相对的概念。因此,对文明的分析应该从明确“野蛮”的内涵入手。野蛮不在于生产力低下,而在于血腥的“暴力”泛滥。人类追求的不仅仅是生活,更是更好的生活。人类越来越好,首先是因为越来越安全,同类互相残杀是影响人类安全的第一大原因。所以,暴力和文明社会是不相容的。比如英国统治印度期间,废除了寡妇殉难制度。所以可以说,19世纪的英国制度比当时的印度文明高很多。比如有的地区,人们会用石头杀死出轨的女性;在非洲的一些部落,未成年妇女的割礼(生殖器切割)习俗仍然保留着。这种仪式通常是强制性的,通常没有麻醉和消毒;抢劫比盗窃严重得多,因为它使用暴力。毫无疑问,这些都是极其野蛮的行为。野蛮最本质的特征在于暴力泛滥,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暴力是对人类自然生命最直接的侵犯甚至灭绝。
在原始自然状态下,暴力的发生与财产密切相关。这里所谓的财产,不仅包括人的外在占有物(物质财富),还包括人的内在占有物(物质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由于缺乏公共权力,人类只能诉诸暴力手段来解决财产纠纷。两只蚂蚁争夺一块面包屑,猎豹和鬣狗争夺一块肉,非洲狮通过决斗争夺领地,都遵循丛林的丛林法则。同样,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存条件也遵循同样的规律。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充分揭示了这种基于暴力的丛林法则。霍布斯指出:“因此,在人性中,我们发现产生争斗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第一个原因让人趋利,第二个原因让人求安,第三个原因让人侵名。在第一种情况下,人们使用暴力来奴役他人、他们的妻子、孩子和牲畜。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存这一切。第三种情况,是由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一句话一个微笑,一点小分歧,以及任何其他对自己的直接蔑视。或者间接蔑视他们的亲戚、朋友、国籍、职业或名誉。”因为这三个原因,人们在没有共同权威去制服他们的时候,就会处于所谓的“战争”状态。霍布斯称这场战争为“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霍布斯的分析适用于生活在无政府状态下的个人,或者说自然界的生活。
我们必须摆脱野蛮,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摆脱人类社会的“丛林法则”,寻求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从而保全人类。“我们发现,导致人性中暴力的因素主要有三种:利益——掠夺性攻击、安全——先发制人攻击、荣誉——报复性攻击。这些数字证明,相对而言,‘在没有权威可以共同恐惧的时代,人们处于一种被称为战争的状态’,而在这种状态下,人们生活在‘不断的恐惧和暴力死亡的危险之中’。”通过平克对霍布斯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人们生活在战争和对暴力的恐惧状态中,因为他们没有权力一起恐惧。霍布斯指出了摆脱困境的方法:利维坦。霍布斯的利维坦是体现民意,垄断武力使用权的君主或其他政府权威。平克揭示了霍布斯的“利维坦逻辑”:“在每一次暴力行为中,都有三个利益相关者:侵略者、受害者和旁观者。三方都有暴力动机:侵略者要抓捕受害者,受害者要报复,旁观者要尽量减少另外两方斗争造成的附带损害。两个战斗者之间的暴力可以称为战争,旁观者压制战斗者的暴力可以称为法律。总之,利维坦的理论是法律胜于战争。《利维坦》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第三方,可以通过惩罚来压制侵略动机,从而化解先发制人的焦虑,消解大家为了证明自己的决心而时刻准备出手的紧张情绪。
霍布斯认为,人性是自私的,渴望支配他人,所以在自然状态下,人就像狼一样处于敌对状态。只有强大的利维坦,也就是国家,才能控制人的私欲,维持社会最低限度的安宁。洛克颠倒了霍布斯的观点。在洛克看来,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自然状态,而是个人试图侵犯他人自然权利,奴役他人而形成的战争状态。自然状态下的不便在于,在私人财产发生纠纷时,没有公正的裁决者,而不是“全民对全民的战争”。因此,国家不需要成为一个强大的“利维坦”,只需要成为一个能够解决产权纠纷的公正的仲裁人。这样就转化了制度性法律制度的服务对象,维护了产权的稳定。人类之所以要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是为了改善自然状态下的不便。“公民社会的目的是避免和补救自然状态中的各种不适当的地方,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案件的法官,所以建立了明确的权威。当这个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遭受任何损害或纠纷时,他都可以向它申诉,这个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服从它。”财产权是人在自然状态下所拥有的自然权利,但是当财产权受到侵犯时,每个人都是自己案件的法官,自然没有给人提供一个自然公正的法官,这就是自然状态的不便。因此,洛克整套论点的结论是,“人民团结为一个国家,留在政府之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建立制度性法律体系的目的是保护产权。
事实上,霍布斯强大的利维坦和洛克公正的仲裁者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在古典政治哲学家看来,当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时,必须转移原有的权利,达成契约。事实上,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并不意味着暴力的彻底解决,而仅仅是一种暴力形式的转变:从个人之间的肉体暴力转变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政治暴力。“至于暴力,世界上第一个利维坦——这个国家解决了一个老问题,但它创造了一个新问题。人们不再经常被谋杀和战争杀害,而是掌握在暴君、神职人员和腐败官员手中。这让我们觉得“平靖”这个词有太多的血腥,不仅带来了和平,也带来了强大政府的绝对控制。要解决第二个问题,人类要等上千年,而在世界上很多地方,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虽然国家创造了一种新的暴力——政治暴力,但这种暴力低于肉体暴力。自霍布斯和斯宾诺莎以来,政治哲学家致力于寻找和讨论政府行为的一些法律和适当的规则。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相对于传统的暴力国家机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我们经常批评这种新型的国家控制更加严格,但不可否认的是,暴力的程度实际上已经降低。文明社会最直接或最直观的标志就是暴力水平低。自文字记载以来,人类社会的暴力程度一直是越来越低。几千年来,人类杀死的同类越来越少。在法制的约束下,现代社会的暴力事件比传统社会大大减少,这是人类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最重要标志。
第二,契约社会
人类通过达成契约进入社会状态,不仅仅是为了减少暴力程度,更重要的是为了建立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的基础是达成契约并遵守契约。从某种意义上说,所谓的契约就是一个好的“制度”设计。休谟、伯克、哈耶克、阿克顿、托克维尔、孟德斯鸠等思想巨人都把产权作为自由制度的基石。在休谟看来,动物不能表达“我的”和“你的”这样的概念,但人类可以。只有把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定义为“产权”,市场交换和分工才有可能,人类才能告别弱肉强食。
财产权引入政治哲学话语体系始于洛克。洛克不仅把生命看作是人的自然权利,更重要的是,他把财产权看作是人的自然权利,他的论证是建立在人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和以此为基础的自己的劳动之上的。洛克认为:“自然的东西虽然是人共有的,但人是自己的主人,是自己和自己的行动或劳动的所有者,也有财产的基本基础。当发明和技能提高了生活的便利性,他用来维持自己生存或享受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他自己的,不与他人分享。”自然界是所有人共有的,但人可以通过劳动改变自然物的地位,使其更适合人类社会。在这个过程中,自然物是与人类劳动相联系的。既然劳动是每个个体都拥有的东西,那么劳动者也就拥有劳动改造后获得的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即财产权,这是人在自然状态下可以享有的自然权利。“只要有人愿意在原本共享的东西上施加劳动,劳动就会赋予产权”。洛克在“劳动”的基础上奠定了财产权合法性的基础。通过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以及政治社会应充当公正的法官保护财产权的原则,洛克实现了政治哲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转向:国家或政府从“利维坦”变成了“裁判者”。
契约社会从两个维度展开,一个是契约经济维度,另一个是契约政治维度。契约经济在现代社会形成了自由市场经济,契约政治使现代社会成为法治社会。保护产权最重要的是明晰产权。“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君王不能进”。这句名言生动地说明了产权在契约社会中的神圣性和重要性。出生于秘鲁、留学英国的著名学者丹尼尔·汉南(Daniel Hannan)在《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起源》一书中说,拉丁美洲几乎与北美同时获得独立,但由于没有像美国一样继承英国的产权制度,它仍处于贫困和动荡的深渊。在社会契约论者看来,文明社会有着界限分明的坚实产权。著名的休谟三原则——财产的稳定占有、协议转让和遵守契约——为我们奠定了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比如中国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入侵中原,抢劫杀人。与中原汉族相比,这些残暴血腥的行为当然是野蛮的。后来,受中原人的影响,一些部落逐渐学会了与汉人做生意,用畜产品交换茶叶和铁,这是一种从野蛮到文明的文明。这个例子是用市场交换代替暴力掠夺的典型例子。市场经济不仅可以避免或减少暴力,而且可以互惠互利,使人类繁荣。不受权力干预的市场通常会经历反复的博弈。因此,只要社会保持高度的开放和合作,信守承诺的人一定会获得最大的利润——从而形成互利的良性循环。人类依靠市场交换,分工高度专业化。现代的全球化使人类的合作程度更加完善,全人类的总财富和生活水平都在加速提高。
文明社会作为契约社会的另一个维度是契约政治,契约政治的构建是遵循法治,以法律保护所有人的自由。在文明国家,法律才是王道。任何事情都严格遵循法治原则,任何公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任何私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保障。由于契约的普遍确立,文明社会出现了以宪法契约为核心的法治精神。在典型的法治国家,公共权力会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政府必须依法治国;私权会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公民可以自由行动。公民的基本人权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不存在普遍和系统的任意惩罚。这里最重要的是避免刑讯逼供的暴力伤害;即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才能定罪处罚。法律审判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正义。法治国家使人们能够获得长期的安全和自由来创造幸福的生活。在一个野蛮的社会里,人们面临着国家机器的全能、无处不在的强制和奴役。整个国家和社会充斥着残酷的刑罚,刑罚的依据往往不是证据和事实,而是统治者的好恶,程序正义往往被践踏。因此,我们可以说契约精神(法治)是文明的基石;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越高,对人民权利的保护就越充分,国家就越稳定繁荣。
现代文明社会是市场经济作为契约经济和法治社会作为契约政治的统一体。文明社会普遍遵守契约,眼光放长远。动物基本上没有什么长期记忆,也不知道积累的经验来预测遥远的未来。然而,人类是有记忆、有远见的生物。人在积累了足够的游戏经验后,迟早会明白一个道理:依靠无休止的互相残杀,永远无法走出囚徒困境,无法带来长久的稳定。只有建立一个有共同底线和明确责任的合同,才是保持安全感的最好方式。人们遵守契约的程度越高,或者说人们的诚实守信程度越高,社会文明程度就越高。正是人类的诚信伦理,人类的契约精神,以及这种强大的“自律和他律能力”,使人类成为万物的灵魂。
西方政治思想家通过建立契约社会构建了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文明成果,也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契约社会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相反,它具有重大的社会缺陷。这一缺陷被马克思揭示出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被资本家残酷剥削,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人类社会最终会形成两个对立的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整个人类社会都在遭受资本的统治,人们永远处于商品、货币和资本的屠杀之中。现代社会这些重大缺陷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家在产权或私有财产的基础上构建了契约社会,产权构成了整个现代社会的制度支点。作为秩序良好社会的构建形式,契约社会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契约社会的制度支点——生产资料私有制。马克思认为,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完全实现人类的自由解放。马克思主张放弃私有财产,试图通过建立全新的所有制,而不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来建设一个全新的文明社会。
第三,分配正义
虽然建立契约社会可以构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但它可能无法解决社会不平等的问题,尤其是财富两极分化的问题。文明社会也应该追求社会正义,而所有社会正义中最重要的是分配正义问题。要实现社会公平,关键在于解决分配公平问题。早在2000多年前,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已经研究了分配正义的问题。在早期的正义概念中,包括亚里士多德,正义是关于政治权利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分配;只是到了18世纪,在亚当斯密、康德等思想家的著作中,正义涉及到了财富问题,开始被用来解决贫困问题。换句话说,保障救济穷人是一种现代理念,只有200年的历史。在现代政治哲学中,正义的谱系被拉长了,正义与慈善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现代政治哲学意义上的分配正义要求国家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物质财富。罗默认为,“分配正义是一种关于社会或群体应该如何在具有竞争需求的个人之间分配稀缺资源和产品的理论。”因此,分配正义所认定的对象不仅包括政治权利的分配,还包括物质财富的分配。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罗尔斯首次提出了明确的分配正义概念,这是一项伟大的哲学成就。罗尔斯继承了西吉维克关于正义的观点:正义的概念是在决定社会产生的利益分配的社会安排和支持适当分配份额的共识之间进行选择的一套原则。对罗尔斯来说,就像西吉维克一样,利益的分配占据了正义之德所描述的整个空。罗尔斯首先在《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中重申了他的两个正义原则。“一、每一个平等的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的完整图式都有一个平等的要求。这个模式兼容所有人的同一个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平等的政治自由能量——也只有这些自由才能保证它的公平价值。第二,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其所属的各种职位和岗位应向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对社会中最弱势的成员最有利。”
罗尔斯指出,第二原则的第二部分也保证了这些制度保障的价值。第二条原则的第二部分是:“他们应该对社会中最弱势的成员最有利”。所谓“社会最弱势成员”,就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这意味着罗尔斯两大正义原则最基本的立足点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只有关爱弱势群体,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罗尔斯为人们在过去两个世纪中一直讨论的“分配正义”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分配正义是指社会以制度的方式分配收入、机会和各种资源。“分配正义需要一些原则来规范资源、机会和财富的分配。只有按照这种分配正义的原则,才能说某种分配是正义的还是不正义的。在当代社会,分配正义最流行和最重要的原则是平等,平等主义坚持这一主张。平等主张平等是我们的道德理想、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这就对分配正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在规范性问题上,平均主义主张平等,反对不平等,但他们对平等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因为分配正义的目的不是为了平等而平等,而是为了改善弱势群体的处境。无论平等主义者如何理解平等的内涵,只要它有助于改善弱势群体的状况,就可以被视为分配正义的规范。冲突不一定是排他性的,但可能是兼容的。
现代社会最突出的问题是贫富差距过大,导致严重的不平等。因此,分配正义的关键在于解决现代社会的财富分配问题。虽然分配正义与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有关系,但它关注的是群体而不是个人。分配正义作为一种规范或原则,既不需要也不能考虑和跟踪每个人的福利,只能聚焦于整个社会或某个特殊群体。分配正义的规范虽然是平均主义,但它所追求的绝对不是纯粹的平等。如果平均主义单纯追求绝对平等,那么把富人变成穷人就够了。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调平原理”。对平等的追求导致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下降,这绝对不是分配正义的目的。因此,分配正义试图解决的不平等问题有两个规定:第一,它不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不平等,而是一个社会群体与另一个社会群体之间的不平等;其次,分配正义的目的是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水平,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是降低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分配正义的本质是社会通过有效合理的制度和政策来分配收入、机会和各种资源,以帮助那些迫切需要社会正义的人。
谁最需要社会正义的帮助?直觉上,人们可以确切地知道弱势群体是最需要社会公正的人群。我们可以就为什么要关心弱势群体提出各种各样的论点。比如人性论证,自然权利论证,道德论证,契约论证等等。亚当·斯密在《论道德情操》中说,自私是生物的本性,是生存和繁衍的基础,但人类具有同情心,与自身的相似性越高,越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同情心是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比如我们最关心的是自己,亲人朋友,同类,动物植物依次……当人能够用自己的能力活得足够好,不遗余力地帮助弱者的时候,自然会把同情心延伸到陌生人,动物,甚至所有生物身上。爱老惜贫是人之常情。在现代社会,弱势群体收入最低,工作最不稳定,社会保障最少,对社会福利的期望最低。这使得他们的日常生活非常贫困。弱势群体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也很少,在各级政府机构中往往缺乏自己的代表;在各种媒体和舆论平台上,很少有人代表自己的利益发言。这就把他们引向了社会生活的边缘。作为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现代文明社会,我们必须关心弱势群体。
关注弱势群体,提高他们的福利水平十分重要。同时也要考虑其他群体成员的利益,尊重他们的权利。财富分配应该“最有利于社会最弱势成员”,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水平,但不应以损害其他群体的福利和利益为代价。如果不仅弱势群体处于这种贫困状况,而且所有人都处于这种状况,那么所有人的状况都需要改善。换句话说,分配正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而不是“共同贫困”。“杀富济贫”不是分配正义所提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整平”原则是站不住脚的,即使要整平,也要整平,不能整平。因为,降低其他群体的福利水平无助于从根本上改善弱势群体的状况,这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目标。
第四,自由人格
从人的存在来看,文明社会也必须充分体现人的“自由人格”。文明社会尊重个人的自由选择,展现个人存在的真实状态。个人选择社会越多,就越能激发创造力。当一个社会的规则允许人们“自私”,鼓励人们互惠互利的时候,这个社会的个体就会有最大的选择自由空,甚至这个社会最弱小的存在也能有尊严的幸福的活着。毫无疑问,人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这当然是人类自由的最高体现。但人的发展往往受制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退化为异化劳动。我们这个时代是资本的时代,现在这个时代的人都在资本的全面屠杀之下,从而失去了独立和自由的人格。马克思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体性,而活跃的个人没有独立性和个体性。”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和工人都处于异化状态。从资本家的角度来看,资本家只是资本的人格化。资本家跑遍世界,到处定居,到处发展,到处建立联系,就是为了资本增殖的需要。从工人的角度看,工人无偿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自由占有,工人遭受资本家的残酷剥削。而且,工人的劳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它已经成为资本控制的劳动。因为工人的劳动是由资本支配的,所以不再是工人自己的意志,而是资本的意志。资本主义把工人的潜能和创造性的“活劳动”(自由劳动)看作是丧失了生命潜能和生命力的“死劳动”(机械劳动)。工人的这种机械劳动丧失了人的生命潜能和活力,成为资本增殖的环节或工具。可见,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是人的能力发展的主要障碍。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雇佣关系完全扼杀了人的自由人格。
马克思曾经从人类生存方式的变化的角度来看待人类社会形态的变化。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起初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人的生产力只是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方发展。人的独立,是以对事物的依赖为基础的,是第二大形式。以这种形式,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综合关系、各种需要、综合能力的体系。基于个人全面发展及其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的自由人格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是第三阶段。”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为“基于事物依赖性的人的独立性”,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称为“人的自由人格”。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由人格”的实现是人类社会理想文明社会形态的标志。马克思还把这种理想的社会形态称为“自由王国”。“以人的能力发展为目的本身”的“自由王国”绝不是物质生产活动的孤立,而是人的“自由劳动”的实现。在自由王国,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将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不再是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旧资产阶级社会,而是一个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所有人自由发展条件的联合体”。由此可见,真正的自由王国,就人的存在方式而言,是“自由人格”的实现,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自从马克思的理论被广泛传播后,人类历史背后永恒的人性观就很少吸引人了。“马克思使我们比他之前的任何思想家都更加意识到社会力量的力量以及法律、政府和其他社会形式对个人的深刻影响”。抽象孤立的个体是不存在的。人作为“现实的个人”,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永远是个人。马克思从来没有研究过抽象的和普通的人,而是研究过“资本家”和“工人”。资本家和工人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个体,这是由资产阶级所有制决定的。所以,共产主义的特点不是废除普遍所有制,而是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主义运动是对私有财产的扬弃。马克思说:“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现有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综合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也就是说,它们才能成为自己的自由生活活动。”
文明社会是秩序井然的社会、公正的社会和以减少暴力程度为基础的自由社会的统一。无论如何,这应该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因为没有人有任何理由拒绝。就像斯库伦提出的观点:人们就正义原则达成一致的基础是“任何人都不能合理拒绝的原则,而不是每个人都能合理接受的原则”。但是,在这种文明社会的概念背后,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自由主义思想家认为,文明社会的基础应该是产权,只有在产权的基础上,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一个公正的社会和一个自由的社会的统一才成为可能;马克思认为,真正的文明社会应该抛弃私有财产。“把资本变成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成社会财产。这里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它将失去它的阶级性”。马克思所追求和展望的共产主义是一种更先进、更理想的文明社会形态。控制好自己的社会关系是保证自己能力自由发展的前提。在“真正的自由王国”中,生产关系被还原为人与人之间真正的社会关系,人类劳动实现了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以审美活动为特征的各种形式的人类活动的统一。正是在这样一个自由王国里,人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人类活动本身就体现了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换句话说,人类劳动已经成为一种真正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共产主义已经完全实现了人的自由人格。
80年代末,国际冷战格局已成历史。亨廷顿认为,在这个新世界里,地区政治是民族政治,全球政治是文明政治。文明的冲突取代了超级大国的竞争。在后冷战时代,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不是意识形态、政治或经济上的,而是文化上的差异。“在这个新世界里,最常见、最重要、最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贫富或其他经济群体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之间的冲突”。由此可见,亨廷顿所谓的“文明冲突”其实是“文化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亨廷顿所谓的“文明冲突”是站不住脚的:文明之间有竞争和摩擦,但永远不会有相反方向的碰撞。冲突只能由野蛮和文明造成:暴力与和平、封闭与开放、奴役与自由、契约与丛林……幸运的是,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文明秩序的领土一直在扩大,野蛮的领土一直在缩小。我们仍然可以展望未来。我们当然可以在新型所有制的基础上重建文明社会。共产主义作为一种超越资本文明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始终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省略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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