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布的执行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
很多网友都说:“我活该!”“他活该”“死刑是对他最轻的惩罚”。
赵志红案的详细过程是怎样的?赵志红犯了什么罪?
赵志红,男,1972年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永兴村人。他被称为“微笑杀手”和“杀人狂魔”。从1996年4月到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共犯下20多起罪行,许多妇女遭到强奸和杀害。最年轻的受害者只有12岁。
2005年,内蒙古一系列强奸和谋杀案的凶手赵志红被捕。他被捕后供认的第一桩罪行是“4·9”女尸案。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案,驳回赵志红上诉,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月26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2019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布的执行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
1.《呼格案真凶被执行死刑 赵志红案件详细过程是怎样》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呼格案真凶被执行死刑 赵志红案件详细过程是怎样》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202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