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近日,银监会依法对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并对涉及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其中,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被罚款5000万元以上,中国银行4名责任人被警告处分。处以5050万元罚款并暂停相关业务。银监会指出,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受到严厉处罚,主要包括四种类型。一是产品管理不规范,包括与保证金相关的合同条款不明确,产品独立后评价,未能对产品进行压力测试相关工作;二是风险管理不审慎,包括市场风险限额设置缺陷、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和超限额操作不规范、交易系统功能缺陷未按要求及时整改;三是内控管理不完善,包括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绩效不足,全行内控合规检查不覆盖全球市场部对私人产品的销售管理;四是销售管理不合规,包括个别客户年龄不符合准入要求,部分促销销售文本被夸大或单方面宣传,产品以赠送实物的方式销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决定对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以5050万元罚款。此外,银监会还暂停了中国银行。相关业务及相关分支机构准入事项,责令中国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相关人员责任并认真问责,切实履行权利和责任,失职和问责;同时责令中国银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相关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中国银监会表示,将敦促中国银行加强合规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四名责任人受到警告和惩罚。除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外,银监会还对该行四名责任人进行了相关处罚。其中,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两名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两名相关副总经理和高级交易员被警告并罚款40万元。具体来说,中国保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原总经理严梅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与“原油宝”产品保证金相关的合同条款不明确;个人“原油宝”客户年龄不符合准入要求;“原油宝”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没有统一管理。一些分支机构制作了自己的促销和销售文本,一些分支机构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宣传。一些促销和销售文本有夸大或片面的宣传;“原油宝”产品营销活动不规范,总行和多家分行组织的营销活动以赠送实物的方式销售产品;“原油宝”产品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原油宝”产品未开展压力测试相关工作。银监会警告他,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总经理王卫东对以下违规行为负责:市场风险限额调整和超限额操作不规范;经审核发现“原油宝”客户年龄不符合准入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的;“原油宝”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没有统一管理。一些分支机构制作了自己的促销和销售文本,一些分支机构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宣传。一些促销和销售文本有夸大或片面的宣传;“原油宝”产品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同样,银监会警告他们,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中国银行高级交易员孙延平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原油宝”产品的推广销售没有统一管理,有的分行自行制作推广销售文本,有的分行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有的宣传销售文本夸大或片面;“原油宝”产品营销活动不规范,总行和多家分行组织的营销活动以赠送实物的方式销售产品;“原油宝”产品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银监会警告他,罚款40万。中国银行全球市场部副总经理张晨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原油宝”产品保证金相关合同条款不明确;“原油宝”产品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市场风险限额设置、限额调整、操作不规范等存在缺陷;经审核发现“原油宝”客户年龄不符合准入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的;一些“原油宝”产品有夸大或片面的宣传;“原油宝”产品未开展压力测试相关工作。同样,银监会警告他,罚款40万。中国保监会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严格监管,督促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强合规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操作的专业性和审慎性,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持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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