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
在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后,两人在法庭上表示,一审宣判后“服从判决”
11月28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被告人彭玉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罪,认定彭玉华、李明哲均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玉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李明哲被判处五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彭玉华和李明哲在法庭上表示,他们将服从判决,不上诉。
宣扬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建立QQ群发展会员
经审理,法院认定,2012年5月,被告彭玉华在湖南省长沙市成立“两岸携手”QQ群,宣扬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发展其成员。同年9月,被告人李明哲加入,并逐渐成为骨干成员。同年11月,彭毓华将“两岸携手”改名为“守望中国”。经过与李明哲等人的交流,彭毓华制定了近两万字的“梅花计划”,确立了建立政党、推翻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终极目标,提出了以网络为载体,到2017年达到100万成员,构建覆盖全国的五级架构的阶段性目标。
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玉华召集石、叶等人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确定成员分工,彭玉华任执行经理,任执行副经理。2012年12月初,成立了“守望华南”QQ群,李明哲先后担任该群的管理员和所有者。2013年后,李明哲等人先后成立了多个QQ群,最多2000多名成员。
撰写和转发诋毁和攻击该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言论
彭玉华和李明哲撰写并转发文章、书籍、视频等。,通过QQ群诋毁攻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煽动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两被告利用自己创建的QQ群设定“围观”主题,组织群里成员炒作社会热点事件。
李明哲还多次前往内地城市,参加当地团体成员等人的集会,传播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批评,通过QQ空、“Facebook”、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并明确表示不排斥“暴力革命”。
自2013年下半年起,被告人彭昱华因与被告人李明哲等人发生矛盾,逐渐淡出《守望中国》《守望华南》系列。2014年2月后,彭玉华停止了相关QQ群的维护和管理,放弃了“梅花计划”的推广和实施。
因为他在法庭上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玉华、李明哲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成立非法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计划、方法和步骤,攻击宪法确立的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均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彭玉华、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罪名成立。
根据彭毓华和李明哲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彭毓华是罪魁祸首,李明哲是积极参与者。彭玉华、李明哲到庭后,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彭玉华犯罪行为中止,应当依法减轻。根据彭玉华、李明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共有30名被告人的近亲属、NPC代表、CPPCC成员、媒体记者和各界代表出席了宣判。
新浪微博“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播出了整个庭审判决。
宣判后,根据被告人彭玉华和李明哲家属的要求,法院安排两被告人分别会见家属。
■记者严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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