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布了《在线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规定》指出,雇主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在线招聘信息中不得包含种族,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内容。
同时,《条例》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在线招聘服务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损害,非法出售或非法提供他人公民身份。雇主的编号,年龄,性别,地址,联系信息和经营状况。
本条例所称在线招聘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和其他信息网络,使用在线招聘服务平台,平台运营,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找工作的服务方法以及雇主提供的找工作和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运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条例》规定,从事在线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电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营业执照。
《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应聘人数,应聘条件,工作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和其他在线应聘信息应合法。真实,不允许包含种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前段所述的在线招聘信息不应在限制户籍,位置,身份,等等,违反国家规定。
《条例》指出,从事在线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使用欺诈,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事网上招聘服务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职工收取保证金,并应明确注明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条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上招聘服务时收集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在线招聘服务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损害,非法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他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年龄,性别,地址,联系方式和信息。雇主的经营状况等信息。
同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在线招聘服务用户的信息保护进行自我检查,记录自我检查情况,并及时消除自我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条例》要求在网上招聘服务平台上从事网上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应当记录和保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和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招聘信息和服务信息的保留时间,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条例》强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网上招聘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分类和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可信赖的激励和不可信赖的惩罚机制。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更大的非法,不可信的网上招聘服务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联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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