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签字上菜 明码标价餐前消费确认
黑龙江公布新规 顾客点单先签名再上菜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出台新规要求,今年11月1日起全省旅游经营者要在服务过程中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其中,要求旅游餐饮经营者应当实行“餐前消费确认”,在顾客点餐后,将菜品和服务的价格菜单,现场交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方可下单上菜。
新规要求,旅游景区要对包括门票价格、景区内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导游解说服务收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景区内各类游乐项目收费及其他经营服务收费进行公示。旅游景区向游客收取费用的各类游乐项目应在售票处明码标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等。
区分淡旺季的旅游景区应公示淡旺季起止时间,价格变动或者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公示。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公布。旅游景区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优惠减免政策,内容包括优惠减免对象、条件、幅度、购票方法等。
旅游景区除应在对外公布的标价牌、价目表上公示门票价格外,还应当将门票价格印制在票面的显著位置,不得以加盖印章的形式在票面上标示价格。
旅游景区餐饮业菜肴明码标价应标示内容包括品名、计价单位、价格等,不得采用“时价”“面议”等模糊标示。套餐应当标明该套餐的价格和所含的菜肴、酒水等内容。
黑龙江签字上菜
1.《黑龙江签字上菜 明码标价餐前消费确认》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黑龙江签字上菜 明码标价餐前消费确认》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449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