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27日在官网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疗用途配方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内容。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数据地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新社记者贾照片
关于药品,《办法》规定,药品广告应标明禁忌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还应标明“本广告仅供医疗和药学专业人员阅读”,非处方药广告还应标明非处方药标识和“请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关于医疗器械,《办法》指出,推荐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应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中有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的,广告应当明确注明“说明书中有详细的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
保健食品方面,《办法》明确,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且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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