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广东省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原市公安局局长贝冰涉嫌受贿罪。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任命,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贝冰其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罪名: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北冰曾担任清远市清城区区长、清远市清新县县委书记、清远市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清远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等职务。,帮助公司或个人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承包工程建设、债务纠纷处理、公务员职务调整和晋升等。,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处理,
据公开资料,北冰196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他的事业从未离开过清远。早年曾任清远市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00年11月调任清远市英德市任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北冰出任清远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4个月后,成为清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2006年11月,被任命为清新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7月,北冰被任命为清远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3年6月,北冰就任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今年5月13日至5月18日,中央派驻广东省的第16监察组开展“回望”。5月13日上午,在广州召开了“回头看”督导工作汇报会。同日,贝冰被调查。
之前报道过
记者11月6日从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获悉,前几天,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原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原市公安局局长贝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调查。
经过调查,北冰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最初的使命,对党不忠不老实,直面组织审查调查;违反八大中央规定精神,非法进入私人会所,接受高档餐饮;无视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反映个人情况,非法提拔和干预干部调整的;违反诚信纪律,接受民营企业家安排的假日旅游;生活腐败,道德败坏,权钱交易;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以权谋私,大肆敛财,在取得商住用地使用权、加快征地拆迁进度、提高土地项目容积率、升岗调岗等方面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北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违法失职,涉嫌受贿罪。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贝冰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终止清远市第七届党代会资格;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北冰简历
北冰,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西昭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2月,任广东粤安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2年12月,任广东省清远市扶贫办副主任
1996年12月,任广东省清远市扶贫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1999年2月,任广东省清远扶贫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0年11月,任清远市英德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任清远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7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4年2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11月,任清远市清新县委员会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7月,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3年6月,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9年6月,免去其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南方日报记者尚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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