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和应急管理司批准,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2019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招聘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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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焰蓝,不悔青春!
大学简介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成立的。是国内第一所专业消防救援本科院校,也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唯一“国家前缀”高等院校。学院位于首都的枕头北京昌平,内涵深厚,办学基础扎实。是应急救援主力军的训练基地,是党和人民忠诚卫士成长的摇篮。
该学院以前被称为武警学院。2004年开设本科教育。2008年被授予学士学位。2011年8月,由武警总部直接管理;根据跨军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移交应急管理部领导,2018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主要负责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人员培训、专业培训和科研工作。
专业介绍
消防指挥专业(消防救援方向)
消防指挥(消防救援方向)专业旨在培养适应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需要,从事消防救援指挥、值班培训和管理教育的高素质应用型指挥管理人才。系统掌握与消防救援指挥和消防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灾害风险评估、灾害现场救援、应急救援技术、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等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火灾等灾害的发生发展机制,了解消防救援指挥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备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消防指挥业务、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具备满足消防救援岗位轮换需要的相关专业业务能力。专业课程主要包括:灭火战术、灭火救援指挥、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消防技术与装备、消防通信、建筑消防设施等。
消防指挥专业(森林消防方向)
消防指挥(森林消防方向)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发展以及森林消防业务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指挥管理人才,在森林消防队伍中从事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掌握森林消防指挥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系统掌握森林消防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灾害风险评估、灾害现场救援、应急救援技术、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等专业理论知识。,了解森林消防指挥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备森林消防一线指挥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熟悉森林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掌握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的基本技能,满足培训、懂管理、精业务的要求。具备适应森林消防岗位轮换需要的相关专业业务能力。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森林火灾原理、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森林火灾指挥、森林消防战术、森林消防装备、灾害应急救援、消防通信、消防监督管理等。
消防工程专业
消防工程专业旨在面向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培养能够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需要,在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适应消防救援任务和队伍教育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掌握火灾科学、安全工程和管理的基本理论,熟悉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各种火灾的特点和预防措施,科学管理的基本方法。掌握建筑防火、工业企业防火、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消防监督管理等专业课程的基本技术,熟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所需的专业理论和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前沿知识。具备基层管理和消防救援相关专业知识,适应消防救援工作岗位轮换的需要。其中专业课程主要包括:建筑防火、工业企业及典型场所防火、消防供配电及电气防火、火灾燃烧、建筑灭火设施、火灾报警及火灾联动控制技术、防排烟技术、消防监督管理等。
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
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旨在面向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培养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具备飞机控制理论与工程、信息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无人机控制与信息处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能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第一线从事遥感探测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掌握飞机控制理论与工程、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了解遥感探测的前沿和发展趋势,掌握无人机控制、无人机保障与维护、遥感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灾害勘查、灾害预防、灾害评估、灾害救援和灾后工程管理能力,熟悉无人机的使用和管理,掌握遥感信息处理技能,能够组织培训、懂管理、精业务,具备适应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岗位轮换需要的相关专业业务能力。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无人机系统构建、无人机飞行控制、无人机飞行训练、无人机数据处理等。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旨在培养适应国家消防综合救援队建设需要,掌握哲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基本知识,具备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基本技能,在国家消防综合救援队一线开展政治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熟悉当代社会发展规律,了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学术发展趋势,掌握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政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性质、职能和任务;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以及在基层开展政治工作的能力。专业课主要包括:政治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基础、基层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学、基层管理工作等。
教学成果
近年来重点建设应急救援、森林防火、无人机遥感探测三大特色学科,为部队输送指挥人才5万余人;与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长期合作,与北京大学共建应急救援和空重点信息技术实验室,科技部列出的无人机遥感系统综合验证领域,固定空领域无人机飞行控制器培训基地;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注册的A类支撑单位,承担了80余项国家和军队应急救援项目,20余项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应急救援的建设和实践;先后跨地区向黑龙江、山西等地转移,加强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在鲁甸、云南、尼泊尔等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任务,为军事应急救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
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已经上级部门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消防救援高等专科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估,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中国消防救援总院的英文名称为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延路4号。
第四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该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察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区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移交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人员培训、专业培训和科研任务。首批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四个本科专业,发展规模为全日制学生7000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院长、政委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组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医疗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的规定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应规定;
(二)根据教育部和应急管理司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提交我院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
(3)制定我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招聘和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我院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我院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新生进行复试;
(七)履行相应的招生信息公开职责;
(八)协助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
(九)根据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院的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中国消防救援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需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各省(区、市)招生生源计划。由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特殊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的女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
第九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报应急管理部门和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报考资格
第十条申请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自愿加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
(三)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
(5)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2019年8月31日);
(六)在原籍参加省消防员招募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结论均合格。
第十一条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必须有明确的籍贯。考生的籍贯是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二条体检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政审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治条件规定》执行。心理测试和访谈参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开设非英语语言。非英语语言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六章准入规则
第十四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应当提前分批安排。未被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后续批次的其他大学录取。
第十五条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条件,按一定比例予以备案。在自愿有序申报的省(区、市),换挡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各省(区、市)按平行志愿编档的,排班比例为100%。
第十六条通过政审、体检、心理测试、面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在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职业技术学院要求的考生, 实行“分数第一”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和确定专业。 确定专业时没有专业水平差异。对于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会被送回去。
第十七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受理确定专业时,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则同分排名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文科、英语成绩;理工科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理科综合、英语成绩。
第十八条中国消防救援高等专科学校移交档案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可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但同一候选人有多项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录取以加分后的分数为准,加分既适用于加分,也适用于专业。
第十九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如上海、浙江等地,考生当年所选科目必须符合学院相关专业的要求,并在录取专业时参考同级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要求考生在学业水平考试中选择BB(含)以上成绩的科目,对入档考生实行“先评分后评分”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在线录取。录取通知将通过快递发送。录取的考生名单公布在学院指定的网站上。
第七章复审
第二十一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应当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完成对学生的档案审查、政治审查和身体复查。复试合格的,注册为学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学生待遇和毕业分配
第二十二条考生入学后,复试合格的,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手续,享受学生待遇,并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标准服装、被褥等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三条中国消防救援高等专科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生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他们被聘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干部。
第九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站和电话了解。
第二十六条中国消防救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禁止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中国消防救援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延路4号,邮政编码:102202;
(2)招生办邮箱:xfxyzb@163.com;
(3)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校园环境
大学风景
教学科研
日常训练
文化生活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先生、李先生
招生咨询电话:
010-69787118,69787119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延路4号
邮编:1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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