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由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主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国际经贸研究所、上海市国际贸易学会联合承办的中国世界经济学会2018国际发展论坛“‘一带一路’与国际发展合作:援助、贸易与投资的互动” 研讨会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举行。这也是“上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第十二届学会学术活动月”中上海市国际贸易学会举办的“高质量开放”系列学术活动之一。一百余位来自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中共中央党校等在该领域拥有卓越影响力的著名专家和知名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一带一路”与中国国际发展合作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次研讨会主要分为三个主题:“一带一路:中国对外援助的地位和角色”;“一带一路:援助、贸易与投资的互动机制”;“一带一路:开发性金融与国际发展融资机构的作用”,主要从经济视角研究“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理论框架和战略;援助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及其机制分析;中国参与的国际发展融资及其影响等问题。一天的时间,各位专家学者就以上议题展开理论与思想的碰撞、实践经验和智慧的总结,并积极谋划新路径和新对策。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地位和角色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院长黄梅波教授通过对发展信仰的内涵以及发展这一信仰的起源及形成历史的考察,以及对战后国际发展领域的三个大的方面的理论争论的梳理(包括:从造成不发达的原因是内因还是外因,实现发展到底应该市场占主导还是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发展目标应该是“物本”还是“人本”,是应该关注经济增长,还是应该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归纳出西方传统发展观的主要特点。她认为,中国的国际发展理念也受西方各种发展理论的影响,对国际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有着共同的理解,都希望实现以人为本的包容性与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实现目标的阶段和方式上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中国发展理念认为发展动力必须从内部发生,而不能从外部嫁接;中国发展理念更加强调发展道路的多元化,反对华盛顿共识的统一药方;在实现发展目标的方式方面,中国发展理念更倾向于通过市场的方式,从解决具体问题开始,一步步走向发展之路。当前对不同的发展观仍存在着众多争论,但两者不应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应当在包容性竞争之中共同为国际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刘东教授对中国的对外援助进行了回顾,他认为,中国的对外援助始于1950年,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国对外援助的初期阶段,对外援助属于中央事权,绝对服从于外交需要。中国对外援助的调整阶段,对外援助逐渐下放,很大程度上成为对外贸易部门的事务,服从于经济利益,服务于企业“走出去”。中国对外援助进入新时代,尤其是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的成立,标志着对外援助回归服务于外交需要,成为大国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个螺旋式的上升:初期阶段对外援助服务于外交;新时代对外援助服务于外交,助力民族伟大复兴。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袁晓慧副研究员提出,由于当前全球发展融资缺口巨大,如何通过援助带动私人投资成为发展合作领域的焦点话题之一。私人投资在发展合作领域发挥的多重作用也日益受到重视。德国1999年就设立了“公私合营发展计划”,以放大公共部门发展援助和私人部门商业行为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效果,积累了丰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意愿和能力显著提升,可以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更多贡献,对外援助应该探索与企业建立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发挥援助与投资的协同效应。援助与企业投资的合作在地域上应选择投资机会较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好的受援国,并选择中国企业具有比较优势且受援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域。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王钊博士分析了英国的对外援助去捆绑进程与英国产业结构变迁的关系,她指出,2002年英国成为西方大国中首个实现对外援助零捆绑的国家。英国作为本轮全球化浪潮中服务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其服务部门替代传统制造部门成为了英国国民经济的主导,服务产品本身的敏感性和生产消费同时性等特点,以及服务出口的强大国际竞争力,使英国成为了本轮国际发展援助服务化和对外援助去捆绑全球规范的最大受益方。东亚国家,尤其是作为新“世界工厂”的中国,在产业结构上恰似英国的镜中影像,面对援助去捆绑规范,处于被动地位。但另一个角度看,中国也可与西方国家基于各自国内产业发展优势,在国际发展援助和全球发展治理领域实现合作共赢。
厦门大学法学院韩秀丽教授提出,在前殖民地国家取得政治上的独立后,发达国家采用附加条件的援助,尤其是通过IMF等国际机构进行附加条件的多边援助等手段来剥削和控制前殖民地,因此对外援助被视为是新殖民主义的重要手段之一。时至今日,尽管对外援助已发生了众多变化,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也日益增加了基本属性并非为新殖民主义的对外援助,但依国际法治理念对对外援助进行规制仍是促进发展的长久之计。对外援助、新殖民主义与国际法治的关系需要厘清,对外援助可能导致新殖民主义,也可能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无论是为了克服新殖民主义,还是为了促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目标的实现,对外援助都需要国际法治理念的指引。
“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与“援助-贸易-投资”的互动机制
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冼国明教授指出,截至2017年末,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成就斐然。中国企业共在44个国家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99家,面积956平方公里,累计投资307亿美元,入区企业4363家,上缴东道国税费24.2亿美元,为当地创造25.8万个就业岗位。然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也面临着多重挑战,如盈利能力差、投资回报周期长、境外投资环境的不稳定等。冼教授认为,海外园区应转变发展理念,由“中国海外园区”向“东道国-中国”园区转变;建议探索多元化的盈利模式,由专注工业地产开发向全产业链服务转变;鼓励国内实力较强、园区运作经验丰富的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服务中介等共同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形成主导产业特色突出、产业链条完整、配套服务协同推进的园区发展模式。还可以利用我国的对外发展援助支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培训等。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林珏教授提出,中国“一带一路”倡导合作的重点是实现“五通”,对外援助通过“五通”建设促进国际贸易扩大的机理体现五种效应的产生,即政治关系改善效应、制度摩擦缓解效应、基础设施效应、贸易扩大效应和文化融合效应。通过对33个沿线国家的12年面板数据分析发现,基础设施部门援助的出口促进效应最为明显,并且随着出口规模从条件分布的低位向高位攀升;不过,随受援国基础设施建成后,对外援助的出口促进效应呈递减趋势,并且随受援国制度质量提高,来自受援国资源品也会减少。对如何运用对外援助的深化来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的问题,林珏教授建议:制定援助战略规划及与时俱进的调整机制、优化援助结构和拓展援助内容、加强援助政策与国际制度协调和文化交流措施协同等,形成政策合力,最大程度地发挥对外援助的积极作用。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严兵教授提出,不管是官方发展援助(ODA)还是其他官方资金(OOF)都显著的促进了中国的OFDI;分类型来看,对经济基础设施和对生产部门的援助明显的促进了中国企业到受援国的投资,但社会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援助对OFDI的作用不显著。分区域检验发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援助明显促进了中国企业的OFDI,这一促进作用主要是由OOF类援助带来的;在非洲地区,官方发展援助促进了中国OFDI的流入,但其他类型的援助对OFDI没有影响。最后,研究还发现,在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和与中国制度距离小的国家,援助对OFDI的促进作用会更强。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李荣林教授及博士生冯凯提出,中国对非援助总体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趋势,援助在初期有助于受援国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但是援助的这种促进作用呈现出边际效率递减的趋势。分部门来看,中国流向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援助对直接投资的影响都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趋势,表明中国对非援助在短期内有很明显的“基础设施效应”。但长期来看,这部分援助资金也会挤出投资资金。此外,对非洲政府部门的援助对于改善受援国负债情况、维护其政治稳定和提高其信息透明度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非援助在初始阶段应侧重于经济基础设施类的“硬援助”,但随着受援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援助应侧重于社会基础设施类的“软援助”。同时,中国应保持对非洲政府部门的援助,努力帮助其稳定国内政治环境,为对非直接投资寻求稳定的政治基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唐毓璇博士提出,当前全球化显现出欠发达国家(LDCs)在全球价值链参与过程中逐渐被边缘化的趋向。促贸援助可以提高LDCs的贸易量,但出口附加值仍然较低,真正在贸易中的获益偏少。国际援助对LDCs对全球价值链的参与度改善呈现倒U型关系,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改变呈正“U”型。援助在前期通过贸易政策、基础设施改善加大了LDCs的原材料出口,成为国际生产的中间品,增加了出口附加值。但援助依赖和基础设施的投入挤出了本国其他生产,本质上并未大幅改变受援国工业化进程,反而陷入 “资源陷阱”,出口附加值逐渐降低,参与度出现倒退。援助初期的原材料初级加工或吸引外资,使地位指数向下游改变,由于当地企业对外部投资的吸收能力不足,使得当地技术提升或劳动力改善不明显。因此,单一的促贸援助在改善LDCs全球价值链参与过程中的作用有限。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产能合作与促贸援助的结合,通过技术外溢,提高当地生产能力,增加出口附加值,有利于从根本上加快受援国工业化进程,从而达到促进受援国经济发展。
开发性金融在“一带一路”推进中的作用和影响
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佳君博士从理论建模的视角探讨了最优银行贷款期限的作用机制,以期解释为什么相比于商业银行以发行债券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国别发展银行通常更有能力提供长期资金。一般来说,接受短期储蓄存款的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很容易面临期限错配的挑战,由此容易受到流动性风险的冲击。为应对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抵押来获取银行间贷款。商业银行的资产可以有两种形式:贷款或发行银行债券。相比于贷款,发展银行债券由于依托于主权信用往往享有更高的资金和市场的流动性。因而,商业银行愿意持有相比于其直接贷款期限更长的发展银行债券。从而,发展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更长期限的资金支持。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杨权教授等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经济合作及金融合作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建议: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币基金组织,构筑区域金融安全网。如果把世界银行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看作中长期发展融资机构,目的是援助受援国的经济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类似的区域多边货币基金组织可以看作是短期融资机构,目的是维护货币金融稳定及对资金需求国的金融危机救援。“一带一路”区域流动性救援机制与AIIB融资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发展。“一带一路”流动性救援机制将为AIIB中长期融资项目提供相对稳定的外部金融环境,有助于发展融资项目经济可行性及风险的识别,有助于增强AIIB融资风险可控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孙靓莹博士分析了中巴经济走廊融资情况以及对巴基斯坦政府债务的影响。她认为,中巴经贸走廊项目对巴基斯坦政府债务影响相对有限。中方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贷款利息率在2%左右,这一水平相比巴基斯坦国内类似项目融资水平为低;在瓜达尔港建设中,中方提供的政府无偿援助为港口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能源项目中,发电类项目一般采取独立能源生产商模式,外商投资融资以FDI方式进入,在此类项目融资中,贷款方如果是中国公司,贷款提供方多为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其他国有银行,能源项目依据自身项目运营收入还款,也不会增加巴基斯坦政府债务。
非洲制造倡议首席经济学家程诚博士提出,中非友谊源远流长,中国为双边合作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今年9月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胜利召开,为今后三年的中非合作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南南合作指明了方向。但是,长期以来国际理论界一直欠缺一个合适的理论框架来整理、分类和分析中非之间五彩缤纷的合作项目,也给一些西方媒体和政府官员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各种“新殖民主义”和“债务陷阱”的不实传言甚嚣尘上。针对这一问题,他提出了“造血金融”这一全新的概念体系来指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官方开发性金融支持,希望利用其基本框架较为清晰合理地分析中国对于非洲发展和中非合作的支持力度和合作性质。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蒋瑛教授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投资风险特征,从我国基建投资企业角度,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投资风险分为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同时比较和分析了定性基础设施投资风险评估方法以及定量基础设施投资风险评估方法的优点与不足,指出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对资料掌握的程度和项目实际情况具体选择。此外,基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投资风险及评估方法的探讨,尝试构建了“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评估框架,包含风险分类及指标的设置、风险评估流程、参与主体等三大板块的内容。
配合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署的建立及中国国际发展合作工作在新时代的推进,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今年5月份创设了实体性研究机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致力于国际发展合作理论与政策研究,建立国际发展研究平台及交流网络,培养国际发展高端人才。本次研讨会就是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与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着力打造的一个推进中国国际发展研究的学术交流品牌,计划每年召开一次,以聚集中国世界经济领域及国际发展合作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中国国际发展合作面临的重要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并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发挥政府智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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