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工具。因为卡是刷卡不花钱的,部分持卡人因过度消费无法还款。俗话说,你急着去医院。为了避免信用额度被银行降低或列入黑名单,一些持卡人急于找人帮助取消信用卡的还款期限。
这种现象的泛滥催生了一个新的职业,叫做“职业卡主”。据说专业持卡人是指为他人取消信用卡还款期限并提取相应手续费的人。也是因为非法经营罪而黑幕的职业。在海盐,一个自认为思维活跃的人最近因为做这份工作被判刑。
该男子姓王,40岁,来自嘉兴海盐。年轻的时候因为投机倒把被劳动教养,后来因为盗窃诈骗多次入狱。最近出狱后,王创办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期间,很多朋友因为无法偿还信用卡,向他求助。后来,他开始了专业的“升牌”业务。
王以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通过一家网络公司申请了9台pOS机。有人找他帮忙,他先把钱退给对方信用卡,然后用pOS机通过虚拟交易从信用卡取现金,还收取一定比例的福利费。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王非法套现100多万元。
就在王为这个“赚钱梦”沾沾自喜的时候,海盐警方已经对他展开了详细的调查。2015年9月,王被捕。目前,王因非法经营罪被海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这种“举牌”方式的危害
持卡人:对于持卡人来说,他们把这种方式称为“个人小额信贷”。但是,如果设定的资金无法收回,持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提卡方式也是一种套现,是违法的。如果被银行发现,会追究责任。
持卡人:对于持卡人来说,如果用信用卡资金投资,是无法还贷的。持卡人会反复收取手续费和利息,这需要很长时间。除了大量的手续费和利息,还有被银行发现的风险。
市场:就市场而言,信用卡资金进入股市、楼市,进入资本市场后促成资产价格泡沫,最后泡沫破裂,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检察官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有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是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影响信用卡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以虚构交易、虚假价格、现金返还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金融机构资金逾期在20万元以上,或者金融机构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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