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腐败案最大主角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叶志祥及其妻子黄菊英无助地站在被告所在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院指控叶志祥受贿340多万元人民币和7万港元。其中,黄菊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8.9万元以上。上午9点半,20多天前刚满52岁的叶志祥和刚刚在看守所度过49岁生日的黄菊英被带上法庭受审。夫妻俩四目相对,一时语塞。以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为第一位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员。根据起诉书,叶志祥在巨化集团公司工作了27年,先后担任过巨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巨化股份公司董事长。黄菊英,巨化集团电石厂退休员工。经法律审查发现,2002年至2009年期间,叶志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值340万元,7万港元。其中,黄菊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价值78.9万元。检方指控叶志祥夫妇共同受贿近80万元,其中涉及4名受托人的贿赂14起,大部分是黄菊英收到后告知叶志祥的,叶志祥表示同意接受。同时,黄菊英和叶志祥合谋利用叶志祥的职务为相关受托人谋取利益。最大的一笔是海鲜老板王的50万。在起诉书中单独指控叶志祥受贿的260万元贿赂中,黄菊英一般在接受后告诉叶志祥,叶志祥同意接受。不同的是,黄菊英并没有与叶志祥勾结为这些受托人牟利,所以检方认为这些是叶志祥单独受贿。具体而言,2005年底至2008年,衢州某化工公司董事长张通过黄菊英四次赠送叶志祥房产共计人民币45万元,以获得叶志祥在洗硅铁、包装桶、买卖硫酸铵业务上的关照和感谢;2005-2009年,海南某投资公司董事长程某照顾叶志祥,感谢叶志祥在冰机招标、投资、股权转让等方面的帮助。除了叶志祥夫妇应该投资的分红外,叶志祥夫妇共支付了16万多元的各种费用,并通过黄菊英给了叶志祥2万元和价值5000元的礼品卡;2005年至2007年,山东某电子技术开发公司副董事长叶某接受了叶志祥的关怀,感谢叶志祥为工厂销售变频设备和征地的帮助。他通过黄菊英给叶志祥共计人民币20.5万元。元,1只玉镯;2007年底,南京某化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谋将公司价值150万元人民币的5%股份转让给叶志祥,以引起叶志祥的关注,并感谢叶志祥对浙江一家新材料公司的帮助。叶志祥、黄菊英以女儿叶星的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实际出资。2009年初,黄菊英收到30万元的股权分红,并通知叶志祥,叶同意接受;2005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巨化尼龙厂厂长、浙江某新材料公司总经理刘对叶志祥给予了照顾,并对叶志祥在工作调动方面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他四次在家里通过黄菊英给叶志祥共计3.5万元;2007年至2008年,巨化集团香港分公司总经理戴某对叶志祥关怀备至,感谢叶志祥在业务发展和奖金发放方面的帮助。他给了叶志祥夫妇共计人民币38990元。元、港币7万元被叶志祥接受;2006年底至2009年,巨化集团旗下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侯某对叶志祥协助公司重组搬迁表示感谢。他四次给叶志祥共计6万元,叶志祥收下;2006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巨化公司原电化厂厂长陈三次通过黄菊英向叶志祥赠送3万元人民币,以引起叶志祥对担任电化厂厂长和处理电化厂爆炸事件的关注和感谢。事发后,叶志祥、黄菊英提取赃款赃物共计人民币435,210元、港币78,730元。据悉,去年8月25日、26日,叶志祥夫妇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拘留。调查结束后,移交温州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据了解,浙江省最大的国有化工企业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从去年开始就暴露出管理层腐败案件。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及其下属股份制公司的1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因涉嫌受贿已被浙江省第三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包括巨化集团前董事长叶志祥、巨化集团前副总经理黄华章、巨化集团前副总经理李建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杰等,目前这些案件大部分已经进入庭审阶段,很多已经由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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