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10时,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上宣布授予100名“改革先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崇德教授被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积极推动者”称号。
徐崇德(1929年1月-2014年3月)出生于江苏省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宪法学领袖。他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成员。
许崇德从小正义感就很强。抗战胜利后,看到中国法官以正义审判日本战犯,感受到法律工作的崇高。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复旦大学的法学专业,以宪法为终身职业。1951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专业(当时叫“国法”)读研究生,1953年留校任教。
许崇德教授年轻时拍过照片
体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的全过程
1954年春,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正在紧张起草中。许崇德被宪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田家英选中,调到中南海参加书记处工作。秘书处有三项主要任务:收集各种宪法文本,编写专业术语解释,整理宪法草案公布后全民讨论的意见。许崇德在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过程中全力以赴,夜以继日地工作。1954年9月20日,在中南海怀仁堂,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被称为历史上的五四宪法。作为工作人员站在走廊里的许崇德激动得流下了眼泪:“这是我一生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刻。”
参与起草“82宪法”
提议恢复国家总统的编制
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修改宪法的决定。此时,许崇德连续发表《修宪十议》等一批颇具影响力的学术文章,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遂调任修宪委员会秘书处。这一次,与1954年不同,他承担了更重要的任务,直接负责起草宪法草案的“国家机构”部分。许崇德提出恢复中国国家主席职务的建议。当年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公报第22期刊登了《许崇德同志关于完善我国国家元首制的建议》一文。徐崇德在文章中提出两个建议,建议参照五四宪法设置国家主席一职。他对具体负责主持修宪工作的彭真说:“宪法草案应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为了全面深入地阐述中国国家主席的国家机构,许崇德站在一个完整健全的宪政体制的立场上反复阐述,并形成多篇论文,还撰写了《国家元首》专著。许崇德关于设立国家主席的建议,最终进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文本。
82宪法修正委员会秘书处合影
第二排左起第四名是许崇德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宪法。之后,许崇德尽快发表了一批宣传新宪法的文章,并编写了《中国宪法》等多种教材和教学大纲,帮助更多的人和学生了解和学习宪法。
中国宪法(第四版)
徐崇德主编
定价:29.8元书号:978-7-300-12301-1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聚焦港澳,关注港澳基本法
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是许崇德法律生涯中又一次不平凡的精彩一笔。1985年,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许崇德任起草委员会委员。1988年,许崇德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许崇德辛辛苦苦干了五年,他参与起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1990年2月17日,在起草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结束时,邓小平称赞他们“写了一部具有历史和国际意义的法律”。他还先后担任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为港澳回归后的法治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1997年7月1日零时,许崇德作为仪式成员,出席了中英对香港的交接仪式。看到五星红旗冉冉冉冉升起,许崇德热泪盈眶。然而,《基本法》的实施不可能一帆风顺。香港回归不到两年,香港发生了一件挑战《基本法》权威的事件。许崇德、肖、邵、吴建谦指出,香港虽然实行高度自治,但绝不能超越地方权力干涉中央政府。许崇德等人坚定捍卫宪法和基本法的言行,在香港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有效保障了香港基本法的运作,因此被香港媒体称为“四大护法”。
彭真、万里、乔石、李鹏给许崇德的任命书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照片
为新中国的宪法而努力
许崇德也是新中国宪法学的创始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许崇德从事宪法学教学和科研60年,致力于宪法基本范畴和理论框架的界定,为宪法的中国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一生写作不息,在宪法学、政治学、行政法等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生发表论文300余篇,著作70余部。许崇德提出了“依法治国首先是按宪法治国”的观点。他深刻地把握了中国宪法的基因,始终直面生活中的宪法问题,用哲学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宪法原则,并从宪法文本中阐释了现实问题。在他看来,学习是有尊严的,学习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晚年,他密切关注不断变化的中国现实,希望中国宪法得到发展,希望宪法发挥作用,使共和国土地上的人民能够享受宪法赋予的自由、尊严与和平生活。
许崇德栽培杏坛,不知疲倦地教人。他培养了韩大元、胡、、黄江田、朱鸥、李、俞灵运等杰出的宪法学学者,为中国法学和法治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许崇德教授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他经常为工厂、企业、乡镇基层、社会团体和部队的干部群众宣讲宪法,为我国的法治宣传和宪法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和2014年,许崇德教授以两次高票当选年度法人。
一生多才多艺
许崇德不仅致力于宪法的学术研究,而且擅长绘画、书法和诗歌,作品大多气势磅礴。少年时的“忆红桥露微寒,栏杆倚人悲”,“相思犹未了,待楼锁,挂阳袅袅,墙外笛好”等诗,也是浪漫的。后来,在参与起草香港基本法的过程中,徐先生和另一位江南才子、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先生一起担任起草委员会委员,还一起唱诗,互相欣赏,成了有名的佳话。在他的诗中,最受欢迎的有两首是“我也用草写基本法,在写作中从来不会失去人”,当时他参观了《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的纪念馆。
许崇德教授写条幅,拍照
2014年3月3日23时59分,徐崇德教授因病在中国北京逝世,享年85岁。许崇德一生致力于新中国的法治和宪政事业。“就学问而言,宪法已存在60年,他传道三千弟子”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宪法(第六版)
许崇德胡主编
定价:38元书号:978-7-300-25869-0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许崇德是什么奠基人 致敬改革先锋许崇德:学而为宪六十载,身以传教三千徒》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许崇德是什么奠基人 致敬改革先锋许崇德:学而为宪六十载,身以传教三千徒》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037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