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限制消费令后,王思聪被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11月21日,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责令限制消费。
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嘉兴市景梓淇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一案提起诉讼。因王思聪未能在强制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11月20日晚,AI财经查询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发现王思聪不再在限制消费名单上,也意味着王思聪的消费限制被取消。
王思聪在11月4日出具的执行函中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5143.7840万元,也意味着王思聪要向执行人支付约1.5亿元的本金、利息和滞纳金。但王思聪是高管或股东的几家公司的股票已被冻结。估计他名下被冻结的股份总值超过8445万元。
对此,执行董事为王思聪的普思投资于11月11日发表声明,称王思聪因熊猫电视直播平台崩溃引发投资纠纷被列为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公司目前正在全力处理。
10月12日早些时候,由于与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的其他合同纠纷,王思聪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允许实施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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