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子拖欠广告费 江佩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
拖欠5167万广告费 金嗓子创始人被“限制消费”
一旦被列为失信公司,公司日常经营会受到影响,比如在贷款、投标上会受到影响。失信人的出行等方面也都会受影响。
因未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江佩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
按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2019年9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金嗓子食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江佩珍同时,也是香港上市公司金嗓子的董事长。
事情缘起于金嗓子食品和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广告纠纷。
因不认可《蒙面唱将猜猜猜》和《盖世音雄》的收视率,金嗓子食品拒绝支付广告代理方星空华文剩余广告费,后遭星空华文起诉。
2016年,根据上述双方最初约定,广告代理合同总价为8000万元,在《盖世英雄》、《蒙面唱将猜猜猜》投放草本植物饮料品牌广告,并约定了相关收视率。
节目播出后,星空华文盘点称,《蒙面唱将猜猜猜》收视率超出预期,金嗓子食品要实付4000万元广告费,《盖世音雄》收视保点1。80,实际收视1。07,按照折算再减去金嗓子食品前期已经支付的1300万元,还要实付1076万元。
2017年4月1日,星空华文向金嗓子食品发送催告函,要求10日内支付全部欠款5076万元。之后又发送律师函,要求金嗓子食品支付欠款和违约金。最后,追讨不得的星空华文将金嗓子食品起诉到法院。
一审中,金嗓子食品认为,星空华文出具的收视率报告不权威,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上述两个节目的收视率都没有达标。根据备忘录约定,节目收视率不达标,企业有权扣减广告费;此外,没有签订广告合同,说明双方没有就广告费达成书面一致,企业也有权拒绝支付。因此,金嗓子食品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不需要再付钱。
历经法院一审、二审后,今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金嗓子食品需支付星空华文剩余共计5167万元广告费。
但截至被执行信息发布日,金嗓子食品未履行上述义务。
金嗓子拖欠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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