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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上午,万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邪恶犯罪集团刑事案件。该组织的头目潘杰被判处10年零6个月的监禁和罚款。被告人周浩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8个月,被告人牟艳玲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余7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8年零6个月至3年零10个月有期徒刑,参与该团伙部分刑事犯罪的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4年零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据悉,这是万州法院自“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宣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邪恶势力和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令人发指
法院发现,2017年初,被告人潘杰在周家坝地区“混社会”,逐渐熟悉周浩、牟艳玲等人,然后逐渐成长为一个团伙,形成了以潘杰、周浩、牟艳玲为首的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暴力手段,系统地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6月24日晚,、等人被一伙持刀追砍,随后借用改装钉枪在佛德广场与刘一伙大规模搏斗,致熊轻伤。双方追逐打架的行为导致车辆停驶避让,大量群众聚集围观,在万州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9月28日晚,与“赤色网吧”网络经理张发生争执。随后,双方约定在万州南站广场附近见面。29日凌晨1点,双方互斗,互追互砍,对双方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2017年9月8日晚,因该团伙成员熊某被“易道社会”成员砍伤,潘杰、周浩、牟艳玲等人报复,在经济发展大道附近殴打折磨“易道社会”成员温某、李某,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小时。
2017年9月9日凌晨,周浩、牟艳玲为给团伙成员熊某报仇,殴打“导一社”成员罗某,致使罗某受轻伤。
2017年9月16日晚,潘杰、周浩、牟艳玲等人未能向“易道学会”成员寻仇。当他们在周家坝新世纪附近吃饭时,与路人林发生冲突,然后将他砍倒,导致受害者林受轻伤。
2017年12月8日凌晨,、等人在“复兴网吧”搜寻敌对团伙成员,但受害者黄看了一眼范后,范受了轻伤。随后,几个人把与敌对团伙成员相遇的胡砍成轻伤。
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做出判决
法院认为,潘杰、周浩、牟艳玲等14名被告人长期聚集在一起,其重要成员是固定的。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的组织指挥下多次进行有预谋的犯罪活动,应视为犯罪集团。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故意犯下的所有罪行负责,其他集团成员应对他们参与的罪行负责。法院综合评估了被告人的悔改表现、刑事责任能力、社会危害性、后果等原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14名被告均未明确是否上诉。近200名被告家属和各界人士参加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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