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18岁生日还有2个月左右,漂亮的露露想拍个人照。她和摄影师林龙在南京的一家酒店相遇并拍摄。为了获得良好的拍摄效果,在林龙的劝说下,她喝了两罐啤酒,但喝醉后被林龙性侵,甚至拍了很多视频。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林龙四年半监禁,林龙对此判决提出上诉。7月8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
女学生在拍照时遭到性侵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露露出生于2000年11月。2018年9月22日,露露在微信群“全国模特摄影合拍”遇到摄影师林龙,两人约定第二天去B&B拍个人照。林龙在拍摄前请露露喝了点酒,露露回应说年纪小,只有一罐啤酒,超出了头晕想睡觉的要求。
9月23日9点,林龙开车去接露露,他们去了南京秦淮区的一家酒店。虽然露露说她酒量有限,但林龙给她买了两罐500毫升的啤酒,露露两罐都喝了。
在拍摄过程中,露露因酗酒逐渐失去自主意识,而林龙趁机性侵,用手机拍了很多视频。事发前后,林龙给别人发信息炫耀,比如“枪毙00年处男”、“酒是好东西”、“都醉了”等等。
当天下午,露露发现自己身体不适,疑似被林龙性侵,于是将此事告诉了表妹和律师,然后报警求助。
摄影师说和模特做爱是一个隐藏的规则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邓/照片
一审法院认为,露露和林龙在事发前并不认识。通过微信群见面后,两人聊天联系见面,只为拍摄中等规模的个人照片。事先双方都没有拍裸照甚至发生性行为的意思,甚至没有性交易的意思。露露见到她时显示出他的酒量。普通啤酒每罐330-355毫升,酒精含量不超过4度。但林龙刻意选择每罐500 ml买两瓶啤酒,酒精度5度,让露露能在短时间内喝完。这些都足以说明林龙从一开始就有让露露喝多的企图,也足以让露露饱受酒精的影响,降低甚至失去她的性保护意识。同时,从林龙拍摄的视频来看,整个过程都是他主动,露露也没说什么。
从露露的年龄和社会经历来看,她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成年人有显著差异。因此,她被林龙诱导喝得太多,不由自主地发生性关系,并在事后发现自己遭到性侵犯。正是因为露露不知道自己被性侵,所以在酒店房间里或者离开酒店后都没有报警,甚至还和林龙合作拍了一段视频,说所有的拍摄行为都是自愿的。林龙和其他人聊了聊,提到了酒后拍摄时如何利用模特。庭审期间,林龙表示,摄影师与模特发生性关系是“潜规则”,这证明林龙是在故意“利用露露”。在审判过程中,林龙表达了对露露的仇恨,没有任何忏悔和悔过的意思。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为,林龙侵犯了女性的意志,诱导女性在饮酒后失去反抗意识,并强迫她们发生性关系。他的行为构成强奸。林龙知道露露是未成年人,并对她进行了性侵犯,所以她被适当地从重处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惩罚犯罪,林龙被判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二审维持原判
林龙不服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其不构成强奸罪。他的辩护律师指出,露露犯罪时是自觉自愿的,林龙没有使用暴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露露也没有反抗。
法庭称,在林龙拍摄的九段性侵视频中,露露自始至终闭着眼睛,一句话也没说。相反,林龙几次拨弄露露的手和身体来配合性侵犯。露露的一些行为明显是潜意识反应,符合醉酒的精神状态。此外,露露在向公安机关陈述事件时,对细节的描述偶尔不完整,在时间上不连续,这与严重醉酒后的记忆特点是一致的。所以可以得出结论,露露案发时确实喝醉了。
法院审理此案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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