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霞写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对民法典草案的相关修改包括总则、财产权、合同、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其中,在婚姻家庭编制方面,她建议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离婚错误一方应少分或不分。
在离婚问题上,李霞建议离婚登记不要再拘泥于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在她看来,当夫妻双方决心离婚时,往往很难心平气和地与对方协商抚养孩子、分割财产、处理债务等事宜。
“这种情况下,很难要求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就这些问题达成共识,往往导致一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方面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拒绝办理离婚登记。拖住对方不解除双方婚姻状况关系。”李霞表示,这样一来,双方矛盾更容易激化,对子女和家庭成员造成更大伤害,双方在财产和债务处理上更容易陷入僵局。所以建议离婚登记不要再拘泥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
根据民法典草案,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对于该条款,李霞建议修改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也可以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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