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人才是我国历朝历代统治者十分关注的事情,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为了巩固本阶级的统治和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根据时势的变化采取不同的人才选拔制度以选拔符合本阶级政治要求的人才,并对人才选拔制度做许多有益的探索。周朝建立后,周天子为了维护其统治,分封自己的子弟姻亲和异姓贵族到指定的地点建立起西周的属国,统治当地的部落和人民,即封建亲戚,以藩屏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封制,一些重要诸侯国的国君还担任王国的卿士,根据分封制的原则,诸侯国的君主还可以分封自己的子弟为卿士。
作为自己诸侯国的各级官吏
当时分封的主要是国君的子弟姻亲和异性贵族的子弟,正如清人俞正燮在《癸巳类稿》卷三《乡兴贤能论》里概括西周世官制的特点是说:太古至春秋,君所任者,与共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各种各样的官吏,大都是世袭的,世代享有特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不是世家贵族是不能在位做官的气根据史书的记载,西周的开国元勋、周武王的胞弟、周成王的叔父周公旦,其长子封在鲁国,次子留相王室,代为周公同样有卓著功勋的召公奭,其长子封在燕国,而次子留周室,代为召公。
这种以亲贵为官吏的选拔制度就一直延续下去,直至西周末年,我国的官吏选拔制度仍然是亲贵合一的世卿世禄宗法分封制一统天下的局面气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工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替代,人民对地主的土地依赖有所降低,占有一定土地的封建地主阶级迫切需要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与此同时,各诸侯国争夺霸权,需要大量的文武人才,世卿世禄制度成了用贤的羁洋。各国在变法改革中极为突出的一条就是实行军功爵制。
所谓军功爵制
是指按军功的大小,由国君赐给臣民以田宅、食邑的爵禄制度。这一制度最早出于秦国。秦国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其中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也就是说,在军功爵制中,以前那种亲亲尊尊的原则已经被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原则所替代,衡量的唯一标准就是军功,即见功而行赏,因能而授官气没有军功就意味着势族失去了他们的政治经济地位,军功爵制严厉打击了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招致了他们的怨恨。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气商鞅变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使秦国从周王朝的一个边陲小国一跃成为战国群雄中力量最强大的国家,并为最终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随着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郡县制代替了贵族采邑制,成为了政权的新的组织形式,皇帝集中掌握着中央与地方主要官吏的升降任免大权,官吏概不世袭。到了汉代,为了适应新的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套更为完善的官吏选拔制度,即察举制。所谓察举,即由州郡长官负责査明情况推举。
刘邦立国之初即诏举三老,就是要求选拔年龄在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的人,协助地方长官推行政令,但这并不能成为严格的察举制度,文帝即位后的第二年即下诏说天下治乱,在予一人,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到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一、被举者限年四十以上;二、以儒生文吏二科取人;三、建立经术和笺奏的考试制度,但要指出的是,察举制并非由州、郡官员爱推荐谁就推荐谁,它也有制约体制。
结语:
能得到州郡长官推荐的只是少数,随着时间的推移,营私舞弊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东汉后期,宦官、外戚、官僚集团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当宦官势力压倒外戚后,朝官和地方官多由宦官安置,权贵更肆无忌惮地插手举,乃至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情况。这与中小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参与政治的要求相背离,公元年黄巾大起义后,察举制就停办了,新的人才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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