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论金言管理的六十六
武王克三年后(约公元前1043年),周武王驾崩,武王的儿子周成王姬继位,为巩固周公摄政、周王朝的统治,周公实行分封制,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政治机构,建设了新都路邑,对周初的政治文化体制进行了全面的革新。特别是实行礼乐、文化、制度上的大变革,开创了后来在中国历史上产生深远影响的周朝礼乐文化体制,培养了先进的儒家思想。
周公“制礼作乐”不仅确定了周朝的礼乐制度,而且还开了中国古代礼乐教化之先河,这对于中国早期文化由对神的崇拜转向对人的重视起了关键作用。周朝礼乐思想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春秋时的孔子十分敬仰周礼文化,表达了“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感慨。孔子之所以赞叹周礼,这是很有道理的,与殷商相比,周朝所制定的礼乐制度对于政治和社会管理来说,确实具有更大的优势,周朝重视宗法血缘关系与政治体制的结合,重视礼乐教化,重视伦理规范和典章制度,重视人伦纲常等,这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虽然说在战国时期,由于列国纷争、战乱频发,出现了“礼坏乐崩”的局面,周公所制的礼乐受到了巨大冲击,孔子等执着于恢复周礼在当时显得不合时宜,但是,战国时混乱局面对周朝礼乐的冲击,并没有能完全阻止礼乐的影响,周公“制礼作乐”在后来的影响仍是巨大的。“制礼作乐”不仅让礼乐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在文化制度、思想教化和治国智慧等方面对后世都有重大影响。在当代,周公“制礼作乐”仍然值得深入探讨,对其历史贡献和在现代的意义,应该有更深刻的认识。
制礼作乐
首先,周公“制礼作乐”的历史贡献主要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周公“制礼作乐”使周朝形成了严格而有秩序的礼乐制度。
“礼乐”从字面上看,包括“礼”和“乐”两方面:“礼”主要指礼仪,而“乐”主要指乐舞。但是,周公“制礼作乐”并不仅仅是在礼仪和乐舞方面进行变革,而是在包括礼乐、道德规范和典章制度等方面实行变革。周公要变革的是殷商的整个旧的思想文化制度,他所要建立的是以礼乐为中心的整个文化思想体制,包括伦理规范、政教方式和典章制度等,后世讲的“周礼”,其实是指周朝整个文化体制。当然,文化体制中,“礼乐”的变革是最直接和最典型的,礼仪和乐舞的严格性和规范化,是“周礼”制度的集中体现。
(一)周礼是十分繁琐、规范的,可以毫无夸张地说,周礼规范化所体现的细致性和严谨性是后世难以超越的。从《礼记》中,可以看到了周礼的规范化的影子。周礼主要分为五类,即吉礼(主要是祭祀方面的礼仪规范)、凶礼(主要是丧葬方面的礼仪规范)、宾礼(主要是外交方面的礼仪规范)、军礼(主要是征战方面的礼仪规范)和嘉礼(主要是吉庆典礼方面的礼仪规范)。
吉礼是祭祀天神、地衹、人鬼的礼节,吉礼其实也是祭礼。周人相信祭祀天神、地衹、人鬼可以获得吉祥,所以称祭礼为吉礼。从本质上看,吉礼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方式。古人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尚没有征服自然的手段,所以,他们以崇拜和遵循自然的方式来对待自然,力图能与自然和谐相处,或者获得自然的支持,而祭祀便是一种神秘的沟通方式,而这种沟通方式如果要达到如期效果,被认为必须按规范化的形式来实行祭祀,否则,就没有办法进行沟通,所以,祭礼是非常讲究的,不允许有丝毫的差错,否者,不但达不到沟通效果,而且还有可能受到上天(自然)的惩罚。
凶礼是哀悼死亡、饥馑、瘟疫、祸灾、国败、寇乱等的礼节,而丧礼是其主要方式之一。周人认为只要举行凶礼礼节,便可以逢凶化吉。凶礼其实就是力图通过相应的避凶避灾仪式,达到去凶灾的目的。比如,遇到丧事,举行葬礼仪式,能去邪避凶消灾,同时,也能表达哀情,尊重去世的人,并传递珍爱生命和肯定人生价值的消息。
宾礼是对邦国表示尊重,并传递和睦消息的礼节,如天子聘问诸侯的聘礼,诸侯朝见天子的覲礼,诸侯国之间使臣交流的礼节等。宾礼是调节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诸侯国之间关系的主宾关系礼节,宾礼让邦国之间,主客之间的关系更协调,相处更和谐。
军礼是指与军事活动有关的礼节,比如,训农成兵的大蒐礼,督民力农的籍田礼,战前的誓师礼,获胜之后的献捷礼或武成礼等等。军礼实际上是规范军队行为的礼节,有助于严明军纪,也有利于维护战争的正义性,一般来说,军礼包括“武德”的教育,“止戈为武”是军礼的重要观念之一。
嘉礼是嘉和万民之礼,包括乡饮礼、乡射礼、飨礼、燕礼、大射礼、冠礼、笄礼、婚礼,等等。嘉礼实际上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用以教育人们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和谐为贵。
当然,除了“五礼”之外,还有其它的一些礼节,如幼礼(教育少幼的礼节)、尊师礼(尊敬师长的礼节)和养老礼(敬重老者的礼节)等等。
礼乐统一
(二)乐与礼是相互相成的,周朝时也很讲究乐的规范化。
西周宫廷雅乐,是有严格的规定和体制的,周朝与礼相配合的“乐”,其制度是很严格的,比如,关于悬挂性的乐器(编钟编磬等),按周制规定:天子采用“宫县(悬)”,即编钟、编磬等,分置于东西南北四面;诸侯使用“轩县”,只分置于东西北三面(如曾侯乙墓编钟编磐三面悬挂,是遵周制中诸侯的礼);卿大夫使用的乐器为天子的一半,称“判县”,仅分置东西两面;士一级的贵族只能使用“特县”,乐器只能于东面陈置。再如,关于乐舞人数的规定:“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春秋左传》)天子用八行,每行八人;诸侯用六行,每行六人;大夫用四行,每行四人;士用二行,每行二人。又如,规定以“六乐”配“六礼”:“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周礼·大司乐》)这里强调的是“分乐而序之”,重视礼乐对于秩序等级的表现。周朝时,举行重大的礼仪活动,都必须伴以歌舞,礼乐结合,比如,周公亲自创作的大武乐章是当时最流行的乐舞,其礼与乐是高度融合的,礼乐浑然一体。
周公所制定的礼乐制度配合西周的宗法制、分封制等,成为维护周朝统治秩序的主要制度,成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法则,同时还具有一项重要功能,那就是使贵族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所以,周朝的乐舞,被认为都具有调和群体成员关系的重要作用。周礼规定了贵族的饮食、起居、祭祀、丧葬、出征、庆典等,都必须礼乐并用,而且,明确规定了不同尊卑等级的人要使用不同规模的礼。周代礼乐突出地表现了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等级关系。
第二,周公“制礼作乐”通过礼乐制度及相应的行为规范,实行礼乐教化,促进礼乐意识的社会化。
周公“制礼作乐”不仅制定了一系列的礼乐活动规范,而且,还大力倡导礼乐教化活动,开古代礼乐教化之先河。在西周宫廷里,对贵族子弟要实行教化活动,受教育的贵族子弟称为“国子”,专门有机构和职官负责礼乐的施教活动。“国子”们从幼年到成年都必须接受礼乐教育,而对其教化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居家学习的阶段,从六岁开始,由家里人教育基本常识,这是礼乐教育的准备阶段。第二、三阶段即所谓的“小学”“大学”阶段,也即礼乐教育的正式实施阶段。后面这两个阶段是以礼乐教育为中心,附以射、御、书、数。西周的礼乐教化活动有比较完成的设施和体系,有相对固定的礼乐教育场所;有严密的教育组织管理方法;有长期有效的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其设置也很有系统性。而且,教学内容有比较丰富,有乐德、乐语、乐舞和乐仪等内容。执教者的构成是“官师合一”的,由官吏兼教导之责,而众多的乐师参与了具体的乐教工作。
从本质特征来看,西周的礼乐教育活动主要体现着“学在官府”的原则,这就是说,礼乐教育的主导者和教育内容皆由官方所主导,在官府中,官师不分,政教合一。官吏既负行政职责,同时也担负教学任务。比如,西周时国学的主持者称“大司乐”,负责祭祀和国家典礼,是国家最高礼乐官,同时,这“大司乐”还兼管国学教育事务。国学既是施教的场所,又是国家举行重大礼仪活动的地方,如祭祀、乡射,甚至献俘等活动都在国学进行。而各级乡学既是教育礼乐的地方,同时也是举行乡饮酒礼、乡射礼、士人议政、养老尊贤的活动场所。在当时,政事活动常常与教育活动融为一体,成了学校的重要教育内容,学生在参与政事的过程中其实也是在接受各种礼乐的教育。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学到乡学,都有比较完善的教育体制,同时,还比较规范地以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为主体的教育内容。西周的教化活动很规范,直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大动荡,战争频发,礼坏乐崩的现象出现,周朝“学在官府”的基本教化制度才逐步走向衰落,而私学也开始兴起,于是,才有了孔子办办私学这样的事出现。
第三,周公“制礼作乐”通过吸收过去一些习惯观念、通常礼俗等,同时,吸取关于政治、军事、律法等方面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提升为典章制度,形成“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礼法礼制,并使之成为周王室对臣民进行“软管理”的重要方式。
当周王朝是新生政权得到初步巩固之后,周公吸取和借鉴夏商两朝的礼乐、习俗和规章等,进行“制礼作乐”,制定了一整套新的礼乐典章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强化周王朝的长期统治。这一套礼乐典章制度是周王朝意识形态的新规范,是与周王朝的分封制和政治管理体制相统一的行为规范和文化思想原则。与周王室武力上的压制和律法上的约束等“硬管理”相呼应,礼乐典章制度其实是一种“软管理”措施,这一措施不用压制的方式,而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教化,不断发生影响力,其影响的效果更持久。周公摄政六年,施行礼乐盛典,通过推行礼乐制度,着力使周王朝能长治久安,而周公礼乐制度对于经国安邦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仅在周公摄政期间取得了显著效果,而且还经由孔子所创立的儒家思想的传播,垂范后世多个朝代,被认为起到了“为万世开太平”的政治伦理效果。
西周的礼乐制度有系统性的规定,首先,确立了周王为天下共主,周王即天子,天子权力至上;其次,以天子为大宗,而在周族内部,与天子叔伯、兄弟相称的诸侯称为小宗,从而形成了以血緣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再次,天子之下有诸侯,而诸侯内部又有爵位、等级之分,由此而形成阶梯式的严格等级制度,而且,宗法制与等级制相结合,产生了一套完整的、严格的礼仪制度,成为上至天子,下至奴隶都必须遵守的法典和制度。
古乐舞表演
《周礼》明确规定百官司职,周有“六官”,其一为“天官冢宰”,即宰相,其职责是辅佐周天子,属于百官之长;其二为“地官司徒”,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土地户籍;其三为“春官宗伯”,专管卜祭和各种礼仪及王族事务;其四位“夏官司马”;专管军事事务;其五为“秋官司寇”,专管刑法;其六为“冬官司空”,专管公共工程,为百工之长。“六官”以下还设有各种小官,其任职官员由大小贵族来充任,而其职务的继承是按嫡长子继承制实行的。各官职都有采邑作为俸禄,这即所谓的“世卿世禄”制。在百官司职之下,整个社会王、卿、大夫、士形成宝塔式等级结构,等级地位非常严格。于是,有相应的君臣、父子、兄弟等的行为举止规范,无礼不规,具有亲疏、尊卑、贵贱等极为森严的等级。
当然,周礼的体制是维护周王室为首的贵族统治的,所以,常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是有明显的等级区别的。但是,“礼不下庶人”并非说“礼”对庶人没有约束力,而是指礼在不同等级之间是绝对不能僭越的。而“刑不上大夫”也并非说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时不必受刑罚,其实,其所指的是对于大夫及以上的官员、贵族,在刑罚方面是有优待的条件的。总之,“礼”是主动性接受的伦理规范,而“刑”是被动性的不得不接受的处罚,“礼”“刑”并用,维护周王室贵族统治。所以,本质上看,周公所制定的“礼乐”,是维护统治阶级等级制度的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是周朝的整个意识形态建设,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非常有效的“软控制”手段。
第四,周公通过“制礼作乐”,使礼从过去注重于人神关系,转变为重视人与人关系,把人对神的敬畏,转变为对长辈的尊敬和对祖先敬奉,以“尊礼”取代“尊神”。
首先,周公“制礼作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变就是从殷人迷信鬼神转为对人的尊敬和敬奉,原来,殷人都是把命运寄托在鬼神身上,而周公则引领周人从“尊神”转变为“尊礼”,把命运掌握在人类手里﹐把祈求的效果与人的尊礼程度,与人的德性密切联系起来,如此一来,不是人向神祈福,而是人自求多福。社会大众由此而从鬼神的阴影下解放出来﹐开始进入人伦礼德被推崇的时代﹐这是一次划时代的大变革,人对神的敬畏,转向了人对长辈的尊敬和对祖先的敬奉,“尊礼”转向了“尊神”。
其次,“敬德保民”成了“制礼作乐”的基本要求,周公在总结殷人亡国的根本原因时,认为是因“不敬其德”所造成的。纣王无德性,对道德丝毫没有敬意,他专横跋扈,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彻底失去人心,最终导致了殷商走向灭亡。因此﹐周公认为,周朝要长治久安,就必须“明德”“敬德”,必须推崇德行,提升道德对于个人和社会的价值﹐使人对道德具有敬畏之心,以避免周朝重蹈殷商灭亡的覆辙。所以,周公提倡“礼治”,实行德政,是以敬德的原则来达到保民的政治效果。所以,“礼治”的基本点是以民为邦本,按照“周礼”的原则,周王室必须有呵护“赤子”一样的真心来保护民众,才能以德感人,以礼治国,以德性来服人,才能避免殷商王朝那样的灭亡结局。
再次,“勤政无逸”成了“制礼作乐”在理政方面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周公总结殷商灭亡的基本教训,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醉心于田猎,沉溺于酗酒淫乐,不理朝政,不顾苍生,导致了殷的败亡。所以,为了吸取教训,周公要求周王朝统治者必须勤于政事,不允许荒废政事,更要力戒娇奢逸乐。《尚书》中的《酒诰》和《无逸》是历史上最早的反腐宣言,表现了当时清醒的统治者反酗酒反逸乐的决心。比如,《酒诰》引“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的古语,要求官员要把水当镜子,要求官员把民众的感受当成为政得失的镜子,这就是劝谏君王要力戒娇奢逸乐。后来,唐太宗李世民有“以民为镜”“以铜为镜”和“以史为镜”的“三镜”说法,或许就是受周代礼乐规范的影响。此外,荀子说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论点,后来被李世民发挥了,成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著名论断,这所讲的,也是与周公“勤政无逸”的观点相通的一种治国理政的道理。
第五,周公“制礼作乐”为孔子的礼乐论提供了理论资源,为儒家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文化土壤,周公是中国古代礼乐思想的开创者。
周公“制礼作乐”使周王朝的政治秩序得到了巩固和强化,也使周王在相当一个时期真正成了“天下共主”。然而,从西周末年起,周王室却逐渐走向衰落,周平王东迁之后,王朝的衰落步伐加快了,而到了韩、赵、魏联手打败执政的智氏家族之后,三家分晋,礼乐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就像《国语•吴语》所记载:“周室既卑,诸侯失礼于天子。”诸侯不再朝觐天子,而是朝觐霸主;“大夫失礼于诸侯”,不但大夫违礼儹越之事频频发生,而且,家奴也不再尊敬家主,礼仪成了形式,而礼义全失,社会进入了礼乐大崩溃的时期,于是,纵横家、法家、兵家等讲究政治、军事或经济实效的学派受到了君王们的欢迎,而注重礼乐的“周礼”理念却不被重视了。
但是,“礼崩乐坏”并没有彻底地让周朝的礼乐思想消失,即便是在春秋时期的礼乐大崩溃时期,也仍有杰出的思想家在继承和发挥着周公的礼乐思想。儒家的创始人孔子率先举起恢复礼乐制度的大旗,明确表示:“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把重建礼乐文明作为他最重要的奋斗目标,虽然孔子的“克己复礼为仁”思想并没有被当时的君王们所接受,也成不了主流思想,但是,孔子却开启了兴办私学的新教化方式,同时,还掀开了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序幕。孔子的“仁学”思想,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理论等,继承和发挥了周公“制礼作乐”思想,之后,孟子和荀子又分别从“内圣”和“外王”两个方面发展了孔子的儒学思想,在战国礼崩乐坏的局势下,他们仍坚持在重构礼乐文明。可以说,周公“制礼作乐”为孔子的礼乐论提供了理论资源,为儒家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文化土壤,没有周公,就没有先秦时期的孔子、孟子和荀子的思想,也没有后来对中国封建社会具有重大影响的儒家学说。
周公“制礼作乐”是儒家学说的主要思想来源,周公建立了“周礼”,并经由孔子、孟子和荀子的发挥,后来,“礼”的内涵便越来越丰富了。
首先,“礼”已经不只是指周朝的礼制,而是仁政和德治的一种体现。周公推崇“礼治”,并最早提出了“德治”概念,而孔子在“周礼”的基础上提出了“仁学”思想,于是,“内仁外礼”便成了儒家的基本理论原则。内修仁德,外尊礼仪成了儒家对人言行的根本要求。在仁礼关系上,仁是礼义的内在精神,而礼是仁的外在体现;离开了仁,礼便没有精神实质;而失去了礼的体现,仁便自是抽象的而没有具体的表现。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强调的就是,一个人如果没有仁爱之心,便没有办法推行礼和乐,礼和仁是互为依存,相辅相成的。礼是仁的具体化,是仁在制度和行为方式上的表现。儒家反对法家的“法治”,反对法家以严酷的刑罚来制约民众,主张实行“礼治”,主张以道德教化为主,努力通过礼来规范和协调民众的行为。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显然,他赞赏的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从周公的“礼治”到了孔子的学说,儒家的德治观念和仁政理念不断得到发展。
孝悌为仁之本
其次,“礼”不仅仅是礼仪,而且成了修身的手段。在孟子的“行善论”里,人性本善,但因受欲望驱使或受不良观念的影响,便心有杂念,有贪婪之心等,所以,必须经过礼的教育和“气”的修养,养成“浩然之气”,方能变成有善心,能行善举;而在荀子的“性恶论”里,人都有天然的缺陷,而且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弱点,因此,必须借助于礼的教化来修成德性,才能有仁德之心和尊礼之举。孟子和荀子虽然观点不同,但都是对孔子的“克己复礼”思想的发挥,其实,孔子早就强调:“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其主要含义是:恭敬而不懂得礼的人,会空自劳碌;谨慎而不懂得礼的人,会显得胆小怕事;勇敢而不懂得礼的人,会鲁莽作乱;直率而不懂得礼的人,容易出口伤人。因而,只有知仁懂礼,以礼乐为教化,才能使人成为有仁德之心的人,才能遵礼仪,有礼义。这便是孔子强调的“立于礼,成于乐”的基本意识。
礼乐演奏
其次,周公“制礼作乐”的现代意义,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思考:
第一,周公“制礼作乐”铸成了中国古代文化思想注重道德精神的基本特征,开启了“礼治”之先河,而且,至今仍有重要影响。
周公“制礼作乐”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行“礼治”;在于让伦理政治一体化;在于以道德教化来巩固政治统治;在于“德治”的实现。王国维在评论西周体制时说﹕“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殷周制度论》)周公为何对“制礼作乐”那么重视呢?为何在推行分封制,建立政治管理体制,并建立新都的同时,执着于“制作礼乐”?其实,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周公吸取了殷商的教训,认为强势的残暴管理并不能维护统治秩序的稳定,因而,周公把道德理性作为治国的根本理念,着力于实现“礼治”,重视“德治”的管理效果,把礼乐教化、道德教育视为是比军队、律法等“硬控制”手段更有效的“软控制”方式。这其实是周公为周王室统治者制定的非常厉害的管理招数。后来,继承周礼思想的孔子提倡“富而教之”,强调“修仁尊礼”,重视建学堂,施教“仁学”,号召民众“克己复礼”等,这就是儒家所极力推崇的“德政”。此外,《管子》也很重视礼乐的管理之道,他强调:“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显然,这里把礼义观念提到了关系国家存亡的高度,如果礼义廉耻观念丧失殆尽﹐将导致国家灭亡。清代顾炎武于《廉耻》强调:“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也是赞同这种“礼治”观点的。
其实,“礼”是把治国理念落实到具体的礼节、礼义之中。推崇礼义,便是以道德礼义来维护政治统治,以“礼治”来强化“政治”。所以,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统治者,几乎都注重“礼治”,清代的湘军统帅、中兴明臣曾国藩秉承顾炎武的理念,极力主张“治国以礼为本”,他把忠孝仁义作为治理湘军的思想原则。古代统治者们极力主张“以礼自治,以礼治人”,以一系列的礼制规范来教化人,让人自觉遵守。而当人人都能尊礼,礼制便能得到有效推行,此时,“礼治”的效果也就达到了。曾国藩说:“古之君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乎礼。自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曾国藩《心经》)在他看来,离开了礼,人就谈不上道德了;而朝廷离开了礼,就谈不上什么政治事务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样样都离不开“礼”!
清代学者淩廷堪总结说:“上古圣王所以治民者,后世圣贤之所以教民者,一‘礼'字而已”(《复礼》)。这确实讲出了古代“礼治”和“德政”的基本原则。
中国古代礼乐文化的本质是将“礼教”与“乐教”统一起来,形成教化体系;又将“礼治”与“政治”高度结合,形成了“德政”;以礼教作为一种政治管理手段,把礼、乐、仁、义等统一起来,成了“德政”的重要手段。周公“制礼作乐”不但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重视道德的基调,而且也开启了把“礼治”作为重要的政治管理手段的先例,自此,便确立了道德在治国理念中的主导地位,这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在当代,古代统治者那种仅仅重视“德政”,夸大道德教化作用的管理方式当然是不可用的。而且,孔子的那种保守守旧地坚持“克己复礼”的立场也是要不得的。更不能以“德治”来代替“法治”。当今时代,以法治国绝对不容忽视的,法制绝不可冒。但是,在另一个方面,古代的礼乐传统也是应该重视的,中国先贤们对“德政”思想的认识,对仁义道德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的论述,对礼乐传统的赞赏和重视,在今日建设道德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方面,是有借鉴意义的。当代人不能被旧的礼乐传统的旧观念所束缚,但古代礼乐文化中所包含的菁华,仍有很多是可取的。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吸取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
第二,礼乐文化中所蕴含着的具有普世价值的内容很值得继承和发扬。
自周公“制礼作乐”之后,经过先秦孔子、孟子、荀子等的继承和发挥,中国礼乐文化对数千年来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讲“德性”,注重“以礼治国”,重视纲常伦理,重视“立于礼,成于乐”的礼乐教化等,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和伦理道德领域所极力倡导的主题,礼乐文化的影响一直在持续着,时至今日,其影响仍然不可忽视。
在中国传统的礼乐文化中,蕴含着许多具有普世价值的内容,在当今时代仍具有重要意义,是值得继承和发展的。
比如,“和为贵”的思想就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中国古人讲“和而不同”,主张“和为贵”。在境界的追求上,中国古人讲美善合一,追求完美的和谐境界;在处事方式上,中国古人讲“适中”“适度”,欣赏“中庸之道”,讲究“执两用中”,认为“过”犹如“不及”,都是要避免的,强调优势互补的协和状态,主张折中互利的双赢原则等,这都是很可贵的思想观念,值得继承和发挥。
再如,“仁爱”精神也是值得重视的。孔子继承周公的礼乐观念所创造的“仁学”思想,是礼乐文明的重要根据,是伦理规范的依据,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价值的核心观念之一。孔子强调:“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孔子十分强调要以行“仁”为已任,以至于“死而后已”。这足见孔子对“仁”的重视。孔子认为“仁”乃爱人,当樊迟问仁时,孔子曰:“爱人”。“爱人”即是说要有仁爱之心,要关爱人,尊重他人。“爱人”是仁德的基础。孔子所说的“爱人”其实是体现对人性的尊重,对“爱”的重视,而“爱”就是由近及远、由亲至疏的仁爱之心。比如,对父母兄弟姐妹的孝悌之情,推而广之,是爱众。孔子说“泛爱众而亲仁”,指的就是爱大众,这是仁德所需要的。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商品社会利益观念的冲击下,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之爱越来越少,是不是很值得继承和发挥儒家的“仁爱之心”呢?现在歌曲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就是在倡导仁爱之心。
又如,儒家所主张的“温、良、恭、俭、让”等主张,也是礼乐文化的重要观念,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道德要求。在当代,这是一种求和谐的公共关系处世方法,是化矛盾为和谐的处事方式,是达到双赢效果的重要方式。现代歌曲唱道:“好山好水好地方,条条大路都宽敞,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我们需要有对付财狼的猎枪,但是,对待朋友,需要有美酒,需要有“温、良、恭、俭、让”,才会有和谐的局面。
从周公到儒家的礼乐文化,存在着相当一些具有普世价值的思想内容,是值得当代人继承和发挥的,当然,礼乐文化中的贵族宗法观念,世袭等级理念,男尊女卑观念,以及孝悌观念中对帝王专制的愚忠等,是过时的、消极的、落后的,是该被历史淘汰的,当然不能继承,而那些代表着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代表传统文化菁华的,是应该重视的,也是值得发挥和发展的。
礼乐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内容,而包括《论语》提出的“和为贵”等重要观念,在今天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是值得发掘、借鉴和发挥的,或许,发挥得好,将有利于帮助当代人有效地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在社会道德、价值取向、人际关系、家庭和社会秩序等出现的一些问题,有利于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有利于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也有利于使人的内心世界也更加和谐。通过吸收传统礼乐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对于促成传统与现实的成功对接和顺畅转换,构建新兴的文化形态,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道德规范,创造新的礼乐文明,都将具有重要的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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