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快讯:新华社3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离的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权属清晰、权力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涌现出大量新的经营主体,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根据这一意见,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和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
意见要求,完善“三权分立”,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实行集体所有制,稳定农民承包权,放开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和整体效益。通过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三权”关系逐步完善,为实施“三权分立”提供了有力支撑。
意见指出,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确认“三权”主体,明确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用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构建新的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加快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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