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近日正式报告,江苏省启东市黄一年内191次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数额达5463元。经启东检察院起诉,黄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黄住在启东,在上海工作。在成功通过ETC事故后,黄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要“蹭”车下班。如果他被抓了,他会付出代价的。今年1月19日,黄再次开车经过启东收费站时,再次试图递卡,被早有准备的高速公路交警当场抓获。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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