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叔变相骗了八个人”的消息引起热议。41岁的李来自南宁上林县,平时喜欢穿女装,说话声音和走路姿势都很像女人。于是,李利用自己的优势,以恋爱、相亲的名义编造各种理由骗钱、偷钱,先后骗了八个人。近日,上林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李,上林县大丰镇人。2018年9月,李成为女网友“刘凤青”,通过微信认识了陆某某。他们在网上聊天。一个多月后,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在上林县相遇。寒暄了几句,他们就去逛街吃饭了。当天晚上,他们来到上林县的一家酒店入住。在房间里,李让陆先去卫生间洗个澡,趁机翻看了对方的财物,偷走了3400元现金,逃离了酒店。事发后,陆某某向上林警方报案。今年2月,李被警方逮捕并绳之以法。
到案后,李交待,早在2016年12月,他还假扮成女人,约袁某某在上林县大丰镇开酒店。他偷了200元现金和一枚戒指,而对方正在房间里洗澡。2019年1月,李又做了同样的事,假扮女人,在上林县与罗某某见面。当他们参观上林县大丰镇的一家理发店时,罗某某走进店里理发,并将一部手机交给李保管。李趁机偷了的手机。
根据李的供述,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他用同样的手法与刘某某、冯某某等五人上了网,甚至谈婚论嫁。李在上林县与刘某某、冯某某等人有过一次约会,共诈骗五人4650元,理由是他们带回女方家时需要封红包和买礼物。事实上,李已经结婚了,这一切都是瞒着老婆孩子偷偷做的。
法院认为,李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情节较轻,判处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李命令偿还袁某某、陆某某等八人共计9579元。
主持案件的法官提醒,各种社交网络软件为网上好友提供了平台,但好友无法被看到或触摸,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在网上交友,大众要谨慎。说到钱、财产等。,他们必须保持警惕,避免被欺骗。
1.《利用“自身优势”以恋爱为名 大叔变装骗8名男子》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利用“自身优势”以恋爱为名 大叔变装骗8名男子》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1026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