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该国第一起向社会筹集资金隐瞒财产的案件于上午宣布
11月6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宣判了国内首例因个人疾病在网上求助引发的纠纷。法院认定,募集资金发起人莫先生隐瞒财产及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募集资金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返还全部募集资金15.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法院向民政部和北京水滴互助保险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司法意见,督促其加强对爱心募捐使用的监督管理。
法院发现了
募捐者隐瞒财产和其他社会援助
2018年4月15日,莫先生在滴滴平台上发起了儿子重疾募捐活动,募捐目标为40万元,最终募集到15.3万余元。2018年7月23日,莫先生的儿子因病去世。在接到莫先生妻子的举报后,水荻提出了公司,并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莫先生全额返还所募集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法院认定,莫先生为了给儿子治病,共发生医疗费用35.5万余元,其中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17.7万余元。在通过水滴集资之前,莫先生已经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渠道获得了6万元的救助,在通过水滴集资之后,又获得了当地民政部门的2.8万元以上的救助。莫先生的儿子因病去世后,医院账户中的3万元余额被相关救助机构追回。也就是说,莫先生实际上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渠道获得了5.8万元的救助。
法院还发现,莫先生在通过互联网申请救助时,以自己的名义隐瞒了车辆等财产信息,没有以妻子的名义提供财产信息。莫先生通过水滴公布的家庭财产、他的自我声明和他妻子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时的证词之间也有很多矛盾。
虽然莫言辩称,水地筹集的资金用于偿还儿子治疗所欠的债务,但与平台和捐赠者约定的筹资目的显然是儿子的“后续医疗费用”。审判期间,莫言承认他违反了协议。
法院判决
把募捐的钱全部退还给捐赠者
朝阳法院认为,莫先生隐瞒家庭财产信息和社会救助构成不真实的一般事实,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属于挪用募集资金,构成违约。根据《水滴个人求助信息发布规定》,当保荐人有虚假、伪造、隐瞒等行为,在领取资助后,求助人放弃处理,或有挪用、挤占、冒用行为时,平台有权要求保荐人返还募集资金。
同时,法院指出,虽然公司未能履行严格的正式审查义务,未能妥善履行严格的监督义务,但审查中存在缺陷,但审查中的缺陷不能成为莫先生减轻违约责任、拒绝支付利息的合理抗辩和法律依据。最终,朝阳法院责令莫先生全额返还水地基金公司的全部捐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关于返还的捐赠款,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公司应当按照《用户协议》、《滴滴个人帮助信息发布条款》和比例原则,公开、及时、准确地将捐赠款返还给捐赠人,除非原捐赠人明确同意转让给他人。
在今天上午的宣判中,身在国外的被告人莫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了庭审。
仔细询问
如何防止「诈捐」?
法院已经向民政部和水地相互保险发出了建议
宣判后,朝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当前互联网个人疾病救助行业发现的问题。
朝阳法院望京法院院长王敏指出,虽然互联网蓬勃发展,但相关法律规范仍空白,网络平台、赞助商、募捐者、捐助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没有明确界定。求助者信息披露范围不明确,标准不明确,责任不真实,募集资金流向和使用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这些都给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多问题和隐患。一些欺诈性捐赠和欺诈性捐赠甚至可能引发信用危机,直接影响现有的救助体系。
对此,她建议尽快完善立法,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募集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实现网络平台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分帐管理和定期公示;建立网络平台与医疗机构双向资金流通机制,实现募集资金向医疗机构抵扣直接结算,改变目前募集人直接提现的方式,加强爱心募捐的监督管理和使用,降低资金风险。
朝阳法院上午就上述问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北京水滴互助保险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民政部协调推进个人疾病救助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规章;水滴平台应加大资源投入,完善审计机制,配备与帮助规模相适应的审计和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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