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
4月1日,律师就王嘉尔名誉侵权案发布审理结果一审胜诉,被告需在微博账号首页显著位置向王嘉尔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0000元。王嘉尔将把所有赔偿金捐赠给公益项目。
据悉,被告张*萱曾先后发布十余篇诽谤王嘉尔的博文,内容涉及称他是“港独”、暴毙乱葬岗等偏激文字,法院审理后判定其使用粗俗恶毒的话侮辱原告,明显侵犯王嘉尔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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