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汉元帝刘氏是汉高祖宣帝的儿子。八岁时,他被确立为王子。长大后对儒家温柔善良。他批评宣帝任命了一名语法官员,处罚过重。他曾经劝要用儒生来治理天下,却被训斥:汉家自有制度,以霸王为基础,不过是纯粹的道德教育和!
宣帝认为王子擅长儒家思想,根本不知道如何治国。汉家制度的本质是王道、霸道、杂。如果他纯粹是有道德心的话,那就可以断定,太子将来一定会和汉家狼狈为奸!
汉代元帝书记载了宣帝在汉室制度上斥责元帝的故事。争执前后的两位皇帝的区别在于,规则应该是以刑名还是以德为基础。
在内心深处,其实是君主在治国的大政方针上应该采取什么制度的争论。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熟悉汉朝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汉初统治者采用的是“黄老不作为”的手法,武帝上台时也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似乎没有宣帝所说的“汉室有制,以霸王为治”的传统。
那么什么是汉家制度呢?还有宣帝为什么反对太子重儒?
关于这个问题,慢慢听作者说。融合了霸王和道家思想的汉家制度从何而来
在前一篇文章中,作者曾说,在汉初战争和各行各业衰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为了恢复经济,增加人口,汉政府采取的“休养生息”政策正是时候。因此,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汉武帝初年,国家在重大政策上的指导思想都是遵循“无为而治”的理论。
一般来说,汉初60年,总体行政是“填无为,顺应民意,不扰民”。
但汉政府在国家政治上“填无为”并不意味着放弃法家的刑罚。
早在刘邦率先攻入关中的时候,萧何就收集了秦丞相府的所有文书。刘邦称帝开国后,命萧何“立法规”。秦朝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是汉朝继承的,所以有“汉承秦制”之说。
而秦国以严苛严苛的法律失去了天下,汉初有识之士认为在秦律的基础上,应该多行仁义,顺从百姓的欲望,这使得汉初的一切政策都带上了浓厚的黄老色彩。
而中国皇帝“有一个很好的句名”,在培养景帝的时候,经常“以句名服太子”。贾谊和晁错都主张建立法律法规来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但由于英雄群体和群臣的巨大影响,文帝所采纳的法家“霸权”仍然是有限的。直到景帝时期,群臣群雄相继退出历史舞台,中央王朝的权力在空之前上升。黄老不作为的指导思想已不适用于时局,武帝继位后开始求变。
正如董仲舒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儒家治国观一样,他在以德治国的基础上,赋予了王道思想新的核心,强调了大一统的理念,主张天人感应、君权神授。这套完整的理论思想非常适合集权统治。所以元光元年,武帝废黜黄老之言,从官方层面尊崇儒学,选儒生为官员,选官标准以学儒家经典为评判标准。
可以说,自武帝以来,儒家王道思想正式取代了黄老之学,成为汉朝既定的国策。而儒家治国立脚点强调的是王道德治,显然道德约束只存在于空这个洞里。因此,武帝在选拔儒生时,也注重继承文景以来的重刑传统,任用了张汤、虞照等。更新法律法规,严惩不贷,从贵族到权贵,违法者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汉武帝强调法家争霸,目的是“以名为实,尊君从臣,崇上抑下”。汉武帝等为了维护皇权,打击群臣、外戚、豪强;北有帝国匈奴,南有民越。这些都需要调动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刑罚的统治下,聚集国力和财富是必然的。
难免走秦帝国的老路,“耗尽人民财力,浪费天下”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比秦始皇还要糟糕,但是达汗朝廷并没有崩溃。究其原因,是武帝“法不贵”,同时又是德才兼备,实行德治的结果
所以这种儒法混合治国之术,可以说是汉武帝首创,汉宣帝继承吸收,被视为“霸王杂”的汉家制度。
儒法之争
汉武帝后期,随着儒学地位的不断提高,检察制度成为选官的主要方式,使得以贤良文学为代表的儒生在朝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对汉武帝以刑霸为主、德治为辅的治国策略非常不满。他们要求用《诗》《书》等儒家经典代替严刑峻法,效法周王,以德服人,以维护长治久安。
为此,汉武帝死后,在昭帝六年二月,各县各国选贤文六十余篇,以古代学者桑弘羊为代表的维护汉武帝政策的官员,展开了“盐铁论”。
在这次会议上,双方争论的焦点不仅是“盐铁”政策,还有经济、外交、治国理念的大讨论。本质上还是惩罚与道德之争。
这里我不重点讲,讲讲纯良文学提倡的以德治国的制度。
在经济上,德治学派完全否定官营,指责盐铁官营,一切亏损,酒竞争等等,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顺应人民的欲望。
在实施层面上,盐铁垄断与平亏政策存在政府办产品质量差、强买强卖等各种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汉政府抓住了盐铁垄断的关键点,为抗击匈奴提供了财政支持,极大地抑制了地头蛇的扩张,减缓了地头蛇吞并小国寡民的局面。纯良文学提倡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不符合国家利益。由于“禁止翻越山海”,受益的不是老百姓,而是富裕的家庭。在这方面,纯良文学代表了以儒家思想为开端的新官僚地主阶级的利益。
在国家大政策体系中,纯良文学主张“上不苛,下不烦,修身养性”。这个理论太空洞了。只靠执行者的道德自律和个人意识,没有法律从制度上的保障。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职业?
至于匈奴,纯良文学主张宽厚友善,依靠道德行政的影响来维持和平。没有强大国力的支撑,以德服人似乎是软弱的,是骗人的。汉初就有教训,好文学的观点太想当然了。
虽然在这场儒法之争的背后有霍光与桑弘羊的权力斗争的阴影,但最终汉庭还是在“与民同息”的基础上坚持了“霸王杂”的国策。特别是汉宣帝继位后,以争霸和王道并行,整顿吏治,投降匈奴,把国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纯粹道德教育的危害
汉宣帝之所以不是纯粹的道德教育,是因为“俗儒不合时宜,旧不今人,使人名眩而不知守,何以任用?”
这是当时儒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他们总是以王道第一周的统治作为治国的典范,经常谈论一些空洞穴的名称,不务实,所以不受宣帝重视。治国靠的是务实,一味的复古必然带来毁灭性的结果。正因为如此,宣帝斥责汉元帝不道德。道德行政更多的体现在道德教育上,是对惩罚的补充,从而实现“治”的统一。
汉元帝即位后,善德治,刑轻,对官僚阶级并不严格,后世君主也是如此。通过惩罚的后果是贵族的特权扩大,外戚开始疯狂增长。道德和美德显然没能遏制特权阶级的贪婪。皇权在官僚地主面前不断相形见绌,像外戚王氏家族那样专横跋扈,无法驾驭法律。最后为王莽取代韩创造了足够的条件。
至于王莽新时期进行的改革,则是儒家经典中王道的理想政治构想。结果什么都不用说。这种脱离实际的改革就像一场闹剧,粉碎了“纯道德,用周政”的理念空。
总的来说,虽然儒法之争,但实际的霸道法治和王道德治并不冲突。法律是现实的规范,道德是无形的约束。简单地任命其中任何一个都会让国家陷入危险。所以这让历代都引以为戒,也让历代都实行“霸王杂”的汉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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