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是唐代诗人和酒仙,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李白的剑术也很高明。
李白的粉丝魏婉在他的诗集前言中写道:“没有任侠,就有几个人。”。
李白在自己的诗中也说了“十五好剑法,做天下诸侯”,“执身于白刃,杀人于红尘”,“佩剑于腰,玉佩珠袍”...
传闻李白曾想拜大唐第一大剑师裴旻为门下,可惜未果。
他还写过一首杀人诗,10个字震惊古今,无人能超越。
这首诗叫《骑士》,全文如下:
赵国剑士星罗棋布,吴钩刀光如霜。
银鞍与白马相映,飒飒疾驰。
十步之内,杀一人,过千里,不留。
完成后,拂去衣服,不显示一点声音,深藏的地方。
有时候有空,一步一步走过县城,喝点酒,把剑横过膝盖。
和亥一起吃肉,和侯英在一个大碗里喝酒。
三杯吐,五山轻。
酒后两眼眩晕,精神旺盛,彩虹被空气吞噬。
大将军赵被擒、大将军赵被救的消息震惊了邯郸军民。
海和侯瑛名不虚传的恰克图两位勇士,在宣城的名气不小。
作为一个骑士,侠骨之死也是芬芳的,无愧于生命的英雄。
谁能学儒生,终身在书,头发白,还在写《太玄经》。
在这首诗里,李白把自己对侠客的仰慕描写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10个字,读来让人热血沸腾。
诗的前四句以服饰、兵器、坐骑等开头。,描绘了一个侠客的洒脱形象。
赵岩的侠客头上戴着一把武鹰,腰间佩着一把五岳包道,刀身亮如霜雪。
他们骑着银色马鞍的白马,像天上的流星一样在大道上疾驰。
自古燕赵皆豪爽之人,所以李白从“”开始。
吴笛的宝刀也是出了名的锋利,李贺曾说:“好汉不拿吴钩,收关山五十州?”再加上银鞍白马,页面上出现了侠客的形象。
接下来的四句是渲染侠客武功高超,淡泊名利。
他们武功盖世,十步之内能杀一人。当他们旅行数千英里时,没有人能阻止他们。
工作完成后,他们没有留下名字就退休了。
“十步杀一人”源于庄子的《说剑》,“臣之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本来是夸剑客剑术高超的,但在李白的诗中,明显又有一种杀气和傲慢。
《深藏与成名》两句话写的是侠客不仰慕李蓉,不求回报到极致的无私精神,也是“侠”的最高境界。
他们杀人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正义和承诺。他们那种济贫济世的生活,正是李白所向往的。
在接下来的八句话里,李白用侯英和朱海的例子来诠释他所追求的侠义精神。
侯婴和朱海是战国四子之一的辛陵君的门人,他们最受后人称赞的是“盗伏救赵”的惊人壮举。
侯英本是魏国大良市的一名看门人。辛凌俊听说他的智慧,就去拜访。
他还被那些值得尊敬的文人所打动,他们不仅成为了信陵君的门童,还把他的朋友朱海介绍给了信陵君。
后来,秦国出兵攻打赵国,赵国陷入了困境,派人向魏国求救。
当时秦王威胁诸侯国,凡是敢救赵的,就攻击他。
王维本来已经派了十万大军支援,但听了秦王的威胁,他不敢动。
辛凌俊再三劝诫王维出兵,王维却一再推脱。
本来,辛凌俊准备和他的私人客人一起去秦军,但后来在侯英的劝解下,他放弃了这个坏政策。
侯婴为他出谋划策,让他通过王维的宠妾如姬盗取兵符,从而调兵救赵。
然而,因为她相信凌俊已经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她总是心存感激,所以她冒着生命危险为他偷了武器。
兵符到手后,侯婴让朱海跟随信陵君调兵。
在军中,原魏军主帅金碧对符兵的来历有所怀疑,不愿听从辛凌俊的指挥。
这时,朱海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挥起藏在袖中的40斤重的大锤,直接锤打金碧,这就是李白的诗句“金锤救赵,邯郸必先惊”。
辛陵君顺利接管魏军,然后指挥军队营救赵,从而救了赵。
可以说是辛凌俊之义,侯婴之谋,朱海之勇救了赵。
信陵君是个睿智的大师,侯英和朱海是两个被他的大义折服的侠客。
李白举了这两个人的例子,言下之意是希望结识一个像他们一样的心灵君这样的智者大师,这样他也愿意为所欲为。
可惜李白一生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开明的大师。
最后两句,他以西汉杨雄为例,对比侠义精神的崇高与伟大。
杨雄是西汉时期的辞赋作家。他写的《太玄》,对后世影响深远。
然而,在像杨雄那样写书、老死不相往来的窗口下,这种生活却为他所不屑。
他还想做侯英、朱海这样的大人物,“杀侠骨”。
全诗写得热血沸腾,他对侠客的敬仰和欣赏写到了极致,尤其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震惊古今,无人能及。
我想知道你是否也喜欢李白的诗。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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