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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高考期间,
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公告
马上就要高考了。为了有效防止高考期间的噪声,保证我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加强高考(6月7日-6月8日)和中考(6月13日-6月15日)。
1.禁止饮食行业、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产生的噪声干扰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在居民集中地区和学校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第二天22:00-6:00)进行各种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考点和考生休息场所周围500米内必须全天进行静电噪声作业。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城使用高音喇叭,或从事其他产生高噪声的经营活动。
3.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早晚练习等。),集贸市场、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仍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避免干扰考生考试,影响学生休息。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夜间不得在居民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和装卸作业;考试时设置禁止鸣喇叭区,静止机动车鸣喇叭。检查时,应在试验场地周围进行强制性监测,以确保试验场地不受环境噪声的干扰。
五、各界人士必须严格遵守《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监督,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法处理。
环保举报投诉电话:12369-07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7204578
青川县公安局
青川县环保局
青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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