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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络信息办和市气象局针对北京21日至24日的暴雨天气过程,对近日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表示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网通办公室和市气象局要求地方互联网通信平台切实履行主要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用户账户管理,及时制止互联网上非法传播天气预报信息,促使公众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天气预报信息。不要相信和传播以下四个特征。

-01-

使用极端的描述性术语来夸大降雨量

特点:用“特大、特大、强烈”等词语夸张描述天气预报信息,用“其强度可能不低于往年的7.21、6.23,已达到雷达回波无法测量的上限”等对比方法。

-02-

利用耸人听闻的标题制造恐慌气氛

特点:使用耸人听闻和挑衅性的标题来发布天气预报信息。

比如“六年最大罕见暴雨”“六年最大冷涡暴雨将来京津冀”吸引网友浏览。

-03-

预警和预测要素缺失,没有权威发布来源

特点:未注明天气预报发布时间、发布站名称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必须及时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名称。

-04-

预测出版物主体违规,发布内容不具有权威性

特点:个人或气象爱好者违规发布公众天气预报信息。

科研、教学单位、学术组织和个人根据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气象预报发布传播管理办法》第十条形成的气象预报意见和结论,在进行气象预报时,可以提供给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参考,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

图为某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气象爱好者”发布的信息

目前,权威发布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的主要方式包括:

“首都之窗”网站首页;

“北京发布”官方微博;

北京气象局官网;

“气象北京”官方微博、微信;

气象热线12121;

“北京为你服务”应急信息快速发布系统;

北京电视台;

中国气象电视;

北京新闻联播,交通广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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