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公安局家庭公安局地板派出所接到居民郭女士的电话,希望警察能带走饲养了两三年的宠物乌龟。仔细询问后,民警发现这只宠物乌龟实际上有很大的气势。
在郭女士的家里,民警遇到了这只长约35厘米、宽约23厘米、背部甲壳类离地面约10厘米的小宠物乌龟。比常见的宠物乌龟还高。民警来了也不怕脸,沉着地吃着前面的西瓜。
据郭女士说,她两三年前散步时偶然遇见了这个小家伙。当时这只乌龟和不寻常的宠物乌龟大小差不多,看到垂死的样子,亲切的郭女士把它带回了家,悉心照料。此后,随着乌龟逐渐恢复活力,郭女士家人也有了感情上的羁绊,这位不速之客自然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部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郭女士渐渐发现小家伙有些不同。短短两年,比同龄宠物乌龟大了几圈,脊甲也不像普通乌龟一样平坦,郭女士更觉得奇怪。
。所以怀着好奇心咨询周围亲朋好友,希望能知道小家伙的真实身份,但这一问之后郭女士本人也吓了一跳。有人怀疑这只奇怪的乌龟可能是乌龟,属于不能擅自饲养的国家保护动物。(威廉莎士比亚,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动物名言)郭女士说,她马上打电话到派出所的联系方式确认一下,并想好好部署到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机构。
8月25日,经过沟通联系,民警和家庭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郭女士家,这只“巨量”宠物将被安全地接走并妥善安置。这家伙差点死在街上,确实是海龟类中有“陆地之王”美誉的海龟,属于《国际野生动植物贸易公约》附录二的物种,相当于我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莎士比亚)(美国电视剧《Northern Exposure》)。
在这里,警察也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在没有获得相关素质的情况下,不得驯养或买卖国家保护动物。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如果在生活中发现野生保护动物,希望居民朋友们能及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进行处置。
作者|王成迪楚康
资料来源:上海法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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