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城医疗报销申请条件正常。参保人员:在职、退休合肥市医保医疗报销处理材料社会保障卡合肥市医保医疗报销处理时间医疗期间合肥市医保医疗报销处理地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肥市医保医疗报销电话0551-63536201、0551-63536309合肥市医保职工医疗报销处理流程1。一般门诊医疗流程:参保人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购药时,通过定点医院的读卡器刷卡支付。社保卡中个人账户不足的,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医疗结算后,应及时打印发票。2.药店购药流程:参保人持社保卡在指定药店购药时,通过药店的读卡器刷卡支付。社保卡中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药品采购结算后,应及时打印发票。3.住院医疗流程:参保人因病需住院的,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合肥市定点医院和“四县一市”定点医院申请医保患者住院登记,住院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单位或个人在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出院结算流程:在办理出院结算时,患者只需支付报销后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如果社保卡上的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将使用现金支付。结算完成后,应要求定点医院打印医疗费用发票、医疗保险报表和住院明细清单,并自行保管。5.住院期间社保卡使用范围:住院期间,参保人只能在其他定点医院和药店使用社保卡进行普通门诊和购药,不能同时享受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的医疗保险待遇。6.住院治疗享受标准:一年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医疗保险目录范围,且在起付线以上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三级医院为10%,二级医院为8%,一级医院为6%;工作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个人承诺比例减半,三级医院5%,二级医院4%,一级医院3%;大病救助基金报销6-30万元,个人承担比例为4%;30万元及以上不交基金。7.住院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以下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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