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谢,53岁,陕西安康人,来北京找工作被骗。今年2月,他在网上看到一份“守墓人”的工作,月薪8000到12000。他兴奋地叫来了他陕西老家的四个老乡和他一起工作。结果每人给劳务公司交了1200元后,就没有他工作的消息了。老谢,他们在北京等了10天,每天花几百块钱,买不起。
被骗的老谢
昨天下午,记者在丰台医院门口见到了老谢。老谢说,他在“58城”的网站上看到了“守墓人”的招聘信息,他在昌平八宝山公墓和冯涛公墓工作。“月薪八千到一万两。”老谢说他在北京当了两三年保安队长。看到这个广告后,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把它介绍给了家乡的亲戚朋友。
3月26日,老谢等人与北京聚信新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每人支付1200元进行求职登记、档案、就业介绍。"据说这笔钱在转正后由雇主报销."签约后,老谢等人来到八宝山公墓和冯涛公墓。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
“人家根本不招人!”我来到田里问的时候,老谢等人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然后转到几家职业介绍所,发现工资比较低,和网上的信息形成鲜明对比。“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工作?如果我们有,我们就去做。”工作人员表示,网上招聘信息所谓的高薪其实是一种欺骗的幌子。
一连过了几天,老谢等人没等通知就让他们去墓地干活。他们找到了劳务公司,对方给的回复只有一个字。过了十天,苦等人剩下的钱不多了,劳务公司还是没通知他们上班。
老谢说,他们是被骗后才知道报了警,但警察发现劳务公司是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后,才劝他们打官司。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老谢来到丰台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老谢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老谢和劳务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不能帮他。
在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建议下,记者陪同老谢来到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表示,“聚信新城”不是用人单位,而是提供工作信息的“中介”角色。老谢等人的《就业服务合同》中有一些类似“霸王条款”的条款,使求职者处于劣势。“一年服务期”不合理。如果耽误了,其他地方的普通求职者就很难等了。“很多人恨不得马上离开,维权成本太高。”
劳务公司的“刘女士”表示,老谢等人反映的情况是“一边倒”,他们在给老谢等人找工作,却看到墓地里的职位已经有人了。记者又问,为什么老谢等人不能要求退款?“你看好了,合同上说,我们的服务期是一年!”
“都是假的。”老谢听完,将手里的烟捻灭,缓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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