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死于眼癌的女孩家属起诉微博作家陈岚侵犯其名誉权,案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法院责令被告陈岚在实名认证“作家陈岚”的新浪微博上向原告杨美琴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5000元精神损失费和5000元诉讼费;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琴的其他诉讼请求。
网友热;
裴小康:对!想道歉的人太多了,天津小海博,江歌妈妈等等
你琦君:折腾一年多,交5000块!
我咬牙切齿:道歉!!!!!出来道歉!!!!!!!!!
陈岚怎么了?为什么要向死于眼癌的女孩的母亲道歉?
去年,作家陈岚在微博上质疑潇雅家人的欺诈性捐赠,这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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