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安徽发生了一起16岁少年沉尸公厕案,事后有人向司法机关举报左德刚是凶手,而在庭审期间,左德刚一直称自己没有杀人,最后由于证据不足,左德刚的死刑判决被撤销,今年安徽高院对少年沉尸公厕案再审:主犯判死缓。接下来,大家可以和见闻坊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哦~
少年沉尸公厕案再审:主犯判死缓
2020年1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前,左德刚在历经7次审理后,被撤销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启动再审,左德刚释放43天又被抓回。
12月30日,受害者母亲杨中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死缓她无法接受 ,她会继续上诉,希望判死刑。杨中芬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坚持的就是要找到杀害儿子的凶手,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她曾要求维持原判、判处左德刚死刑的举动,杨中芬称,她没有咬定案子的真凶就是左德刚,自己此前和他并不认识,儿子被害3年来也没提过他,只是后来相关部门查到了他,“你说没有杀人可以啊,开庭时你把所有证据拿出来。”
左德刚妻子张玉侠坚信丈夫无罪。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们会继续申诉,因为在庭审现场丈夫一直称自己无罪,此前丈夫回家后也经常哭,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她曾问丈夫到底有没有杀人,丈夫回答,他跟那孩子无冤无仇,不可能因为一个空调害他。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7年,杨中芬的儿子周杨的尸体在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一个公共厕所内被发现。鉴定书显示,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3年后,涉嫌盗窃的刘某某向司法机关举报称,左德刚等3人就是杀害周某的凶手。左德刚曾承认因网吧空调外机被盗,怀疑是周某偷的,他和另外两人用绳子套在周某的脖子上,将周某勒死后,把尸体扔到了厕所的粪坑里。但之后,左德刚等3人翻供并称遭到了刑讯逼供。
2011年,阜阳中院一审判处左德刚死刑,另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0年有期徒刑,同年,安徽高院发回重审;2012年10月,阜阳中院再次判左德刚死刑;次年,安徽高院维持死刑;之后,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安徽高院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发回阜阳中院重审;此后,阜阳中院第三次判决左德刚死刑,安徽高院维持该判决后,最高法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今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公开宣判,认为该案“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左德刚被判无罪。7月,安徽高院对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立案审查。8月5日,左德刚被释放43天后又被抓回。
左德刚辩护律师徐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还是坚持左德刚无罪,之后如果左德刚还信任他,他还是会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此前徐昕曾说,本案除了左德刚等3位被告人刑讯逼供下的供述之外,无任何直接证据指向左德刚等3人,存在大量疑点。此外,再审程序中所谓的补充证据,并无实质性内容,大部分证据是在宣告左德刚无罪之前取得,不属于新证据。
安徽16岁少年被抛尸公厕案宣判,被告人改判死缓
安徽16岁少年被抛尸公厕,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左德刚在历经7次审理后,被撤销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启动再审,左德刚在被释放43天后再次被捕,11月25日,安徽高院对左德刚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12月23日,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安徽高院委托对左德刚案再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二年。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7年2月25日,安徽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其子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一公共厕所里被人发现。鉴定书显示,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案件一直未破。直到2010年,一起盗窃案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举报,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周杨。
2013年10月29日,案件在安徽高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左德刚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发回重审。此后10年时间里,该案经历了6次审理,其中5次左德刚被判死刑。
2020年5月,安徽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左德刚的死刑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此后杨中芬多次向法院申诉,请求法院立案审查。
2020年7月6日,杨中芬收到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审查通知书,周杨被杀一案将启动再审,左德刚被释放43天后再次被捕。11月2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左德刚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因案情重大当庭未宣判。
12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死者母亲杨中芬及其代理人廉波律师处获悉,据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受安徽省高院委托,定于2020年12月23日9时30分许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对左德刚案进行再审宣判。
死缓是不是就死不了了
死刑是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最严厉的惩罚,我国法律对死刑也有严格的规定,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审判上,都比普通案件要严格的多,但是大家都知道,我国法律对死刑的判决结果是有两个,一个是死刑立即执行,一个是死缓,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大家都知道,那就是意味着死亡,那么死缓呢,到底会不会死,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具体说说。
对于死缓,也算是给其一个生的机会,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就真的死不了,一般情况下死缓都死不了,只要不是自己想死,这个条件基本上都能满足。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给于两年的考验期,考验期内只要没有故意犯罪,就可以改为无期徒刑,也就意味着死不了了,这里大家注意,是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而且这里的故意犯罪也是有限制的,仅仅包含抗拒改造、情节恶劣的故意犯罪,而不是泛指任何的故意犯罪,对于那些轻微的故意犯罪,是不算的,所以说只要不是自己想死,基本上都能度过这个考验期。
从死缓到无期徒刑,命算是保住了,那么就真的要一直在监狱里面住着么,其实不然,对于死缓犯罪也是使用减刑的,如果在两年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直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有其他减刑情节,是还可以往下减的,也就是说,住个十几年牢出来也是很有可能。
那么对于死缓,这个考验期是如何界定的呢,这个日期是个非常重要的日期,小编给大家详细说下,死缓的考验期,是从判决书宣告或者送达之日起计算的,也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哪天你 知道这个事了,这个事就开始算了。还要注意的是,这个日期是不存在折抵的,其他的犯罪,前期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的,但是这个日期就是实打实的两年,不存在增加减少和折抵的情况。这两点都是和其他犯罪的判决不一样的,其他犯罪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这个是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他犯罪可以折抵,这个不存在折抵,这两点大家要注意。
当然,如果在考察期内有有故意犯罪了,而且情节比较严重,那么最后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所以说,对于死缓,只要不是自己想,一般情况下是死不了的,这也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给犯罪不太严重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其还有回归社会的机会,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也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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